关于确定河源市2024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办函〔2016〕96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4〕10号)等文件要求,经有关单位申报并经我支队核定,现将全市2024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进行通告(详见附件)。
附件:1.河源市2024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河源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