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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河源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重新公布)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06 11:01:36 来源: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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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应当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按照《关于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公布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22号)和《关于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或重新公布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管制〔2023〕1946号)要求,经我局会同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研究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计划重新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按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一图一册一表的要求形成了重新公布的河源市农用地征收区片综合地价成果。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条规定,市自然资源局拟定于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通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河源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重新公布)。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00)。

地点:市自然资源局八楼会议室。

 三、参加听证会条件

1.在河源市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从事与征收工作有利害关系的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行政管理相对人以及市区范围内被征收的村委会委员或村民代表等。

2.熟悉和关注本辖区内征收补偿情况、具备一定专业知识,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3.有一定群众基础及对法律法规知识和有关政策有一定了解;

4.具有分析问题及语言表达能力;

5.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能正确履行代表职责;

6.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报名办法

(一)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3日下午4点止。

  (二)报名时需填写《听证会报名表》,并请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还需加盖单位公章。听证申请人可通过指定邮箱或现场报名。

  (三)河源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0762-3663001;电子邮箱:zsk3663001@163.com;联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街73号。

  五、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确定方式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33人。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报名截止后,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名单,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在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布。

如报名人数较多,难以确定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的,将根据报名人数、通过县区合理分布(如源城区5名,其余区县各4名)的方式确定最终的参加人员。未能参加听证会的报名人员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提交有关意见和建议。

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特此公告。

 

件:1.听证会报名表

   2.河源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重新公布)

          3.河源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分级图(重新公布)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