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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市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承办机构遴选标准》的更正事项
发布日期:2023-11-01 15:57:04 来源:河源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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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河源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遴选河源市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承办机构的公告》附件3的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评分标准中的“普惠险运营经历”一项内容,参选商保公司以共保体形式承办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的,需提供共保体协议。

二、技术评估中的“专业团队设置”,评分标准更正为:

1.专门管理团队或管理机构配置科学合理、服务工作制度完善,得8分;

2.专门管理团队或管理机构配置较为科学合理、服务工作制度较为完善,得5分;

3.有专门管理团队或管理机构但配置较简单、服务工作制度不完善,得 3分;

4.没有成立专门管理团队或管理机构或没有建立服务工作制度,得0分。

:提供成立团队或机构与建立工作制度情况的相关说明材料,没有提供不得分。

三、其余事项不变。

 

(联系人:杨忠瑾,电话:3296366

 

河源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