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商务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项目计划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计划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2〕141号)文件要求,现将河源市商务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项目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7月1日至7月7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河源市商务局(服贸科) 0762-3387022
附件: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项目计划表(河源市).xlsx
河源市商务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