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省经济安全稳定发展,助力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加快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实及中央奖励资金补贴安排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2〕319号)、《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做好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18〕518号)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省能源局经管节能降耗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20〕40号)等文件要求,我局起草了《2019-2020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分配分配计划(中央资金项目)》,拟对我市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建成投运且符合专项资金补贴条件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中央奖励资金补贴,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从2022年6月20 日至6月26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受理单位: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能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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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153号市发展和改革局602室
附件1:2019-2020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分配分配计划(中央资金项目).xls
附件2:2019-2020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分配计算表(中央资金项目).xls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