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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政府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29 16:09:00 来源:河源市司法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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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的渠道广泛听取基层群众、企业和其他组织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进科学民主立法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市政府拟建立政府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0713日止。

二、征集范围

在本市有固定工作机构并正常开展业务的以下组织可申报作为政府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

(一)行业协会、商会、学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

(二)村(居)民委员会;

(三)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

(四)其他组织。

三、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三)积极参与市政府立法各项工作;

(四)在地域、行业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和基层性。

四、工作职责

()组织对市政府编制的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在本辖区内广泛征求意见,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组织对我市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提出修改建议;

()参与市政府及市直有关单位组织的立法调研和论证等活动;

()反映基层组织、群众提出的立法建议和要求;

()协助市政府及市直有关单位开展对地方政府规章实施情况的调研、评估,及时反映规章实施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

()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市政府开展有关工作;

()市政府立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五、申报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填写市政府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申报表(附件),连同相关材料于78日前报送至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3820373  传真:3820375  电子邮箱:lfk3319037@163.com )

同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符合条件的组织,可以按照上述方式向我局推荐。

六、确定程序

市司法局将通过资料审核、实地考察等方式,根据申报单位与立法工作的关联性、基层群众意见代表性、工作可行性等方面进行比选,遴选后确定候选名单报市政府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附件:河源市政府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申报表(推荐表).xls



                          河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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