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布实施新一轮基准地价的公告
《河源市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通过,并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公告。该基准地价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原《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河源市区基准地价的通知》(河府〔2012〕73号)同时废止。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河源市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告.pdf
河源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8日
信息来源:河源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