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我市贯彻实施《广东省中医药条例》情况
○本报讯 记者 梁驱远 通讯员 刘清曼 3月31日至4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就我市贯彻实施《广东省中医药条例》(下称《条例》)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检查组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的重要意义,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谋划,推动中医药事业与健康河源建设深度融合。要聚焦《条例》核心条款,加快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对中药全产业链条的安全监管和执法,让中医药更好惠及民生。要坚持守正创新,深化中医药文化传承保护和特色品牌打造,持续推动中医药与现代科技、数字技术以及文旅产业的深度融合,建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切实激活中医药发展动能。要以《条例》宣传为抓手,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丰富中医药文化传播途径,推动中医药知识普及、文化传播和法治宣传走深走实。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伟光、副市长黄春垒参加检查。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