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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8个乡镇亮“红灯”
发布日期:2021-02-22 10:04:27 来源:河源日报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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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黄剑锋

日前,我市发布了《关于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暗访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开展亮灯管理的情况通报》,全市95个乡镇中,东源县新港镇等56个镇亮“绿灯”,源城区埔前镇等31个镇亮“黄灯”,东源县漳溪畲族乡等8个乡镇亮“红灯”。


今年1月,我市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95个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暗访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暗访“回头看”,每个镇抽查2个村。根据《河源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实行亮灯管理的通知》要求,结合第三方机构暗访及日常监督情况,决定对全市95个乡镇实行亮灯管理。按照《河源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实行亮灯管理的通知》要求,对工作推进较好、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的,亮“绿灯”;对工作不实、进度较慢的,亮“黄灯”;对工作严重滞后、未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的,亮“红灯”。亮灯结果将作为各县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通报要求,各县区各乡镇要深入分析“回头看”发现的问题,并举一反三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采取严格措施落实整改,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做细做实。对亮“黄灯”和“红灯”的乡镇责令其作出书面说明;对亮“红灯”的乡镇,由县(区)党委分管领导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如因整改不到位,第三方评估发现的问题在省考中被扣分,影响到全市考核成绩的,将按照《河源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对相应县区的市考成绩实行扣分或降档,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据悉,从“回头看”及现场督查情况来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总体工作成效良好,全市各镇村能够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发动群众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村庄面貌焕然一新。但也存在整治不到位、机制不健全、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相对滞后等问题,一些地方还没有建立基础设施建设运行长效管护机制,建成的公厕、污水处理、卫生、文化设施处于闲置状态,利用率不高,长效管护资金缺乏、来源单一,污水处理未与农村户厕化粪池有效衔接,化粪池尾水直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