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江水库连续27个月保持国家地表水Ⅰ类标准
日前,省环保厅公布了今年3月全省地级以上城市、第一季度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其中,我市新丰江水库水质持续保持国家地表水Ⅰ类标准。
据了解,省环保厅自2016年1月公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以来,新丰江水库水质一直达标,已连续27个月保持国家地表水Ⅰ类水质标准。
报告显示,本次监测的21个地级以上城市、2018年3月开展监测的78个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均达标,61个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与2个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季度开展监测的84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均达标。此外,本次开展监测的157个地表水水源均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其中,达到国家地表水Ⅰ类标准的14个,占8.9%;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的113个,占72.0%;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的30个,占19.1%。
作为粤港地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新丰江水库还是首批5个“中国好水”水源地之一。目前,我市主要江河湖库水质依然保持优良,国控、省控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为100%。
信息来源:河源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