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英烈“安身之所”有了法律保障
近日,紫金县城革命烈士纪念碑(陵园)、苏区镇烈士陵园、义容镇烈士纪念碑等10处烈士纪念设施顺利获颁不动产权登记证书。紫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负责人接过证书时表示:“有了不动产权证,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就有了法律‘护身符’,我们就能更安心、更有力地守护好这片红色阵地!”此举标志着紫金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为红色地标筑牢坚实法律保障。

烈士纪念设施是传承红色基因、缅怀革命先烈的重要载体。此前,紫金县部分烈士纪念设施因建设年代久远,存在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权属界限不清、历史资料缺失等问题,给保护管理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自上级部署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及不动产登记专项工作以来,紫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把它当作当前重要工作来抓,主动对接县自然资源局及各相关镇、村协同联动,启动烈士纪念设施确权登记专项工作。通过翻阅档案、调查走访、邀请专业第三方测绘公司实地勘测出具宗地图、划定保护范围和保护红线等方式,精准核实土地信息、权属认定、资料完善等各项工作,并在紫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县自然资源局积极配合,秉持“优化流程、特事特办、一施一策”原则,指定专门业务骨干负责此项工作,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全力推动此项工作高效开展。

此次确权登记工作,是紫金县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夯实烈士褒扬工作的关键举措,不仅为烈士纪念设施核发了法律“身份证”,更夯实了常态化管护与红色基因传承的基础。下一步,紫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以此次确权为契机,持续强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力度,让红色地标永葆荣光,让英烈精神在新时代薪火相传。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