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医疗保障局不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严厉打击惩处欺诈骗保行为,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守护群众“看病钱”“救命钱”。根据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部署,现将2025年处理的两例定点零售药店违反医保服务协议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河源市源城区民众药店有限公司违反医保服务协议案
广东省医保基金飞行检查组于2025年6月16日对河源市源城区民众药店有限公司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工作。经查,发现该公司存在:重大信息变更未申请办理变更手续、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购买非药品、进销存不符等违规问题。
案例二:和平县怡和药房违反医保服务协议案
广东省医保基金飞行检查组于2025年6月19日对和平县怡和药房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工作。经查,发现该药房存在:为非定点协议机构进行医保费用结算、进销存不符等违规问题。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八条以及《广东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七条等有关规定,河源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对河源市源城区民众药店有限公司、和平县怡和药房作出解除医保服务协议,主要责任人医保支付资格记3分处理。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