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广泛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做好《河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下称《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实施,11月15日,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河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贯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威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方案》文件要求,学习了《条例》关于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养犬、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公共场所应当遵守的规范等方面内容,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部署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结合城管综合执法职能,在公园广场、候车亭、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平台宣传《条例》内容,大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条例》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要积极学习《条例》内容,努力提升自身文明素养,自觉践行文明条例,自觉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积极贡献自身力量。要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对照《条例》内容和职责要求,履行法律责任,加强协调联动,及时解决执法矛盾和突出问题,形成贯彻执行《条例》的强大合力,切实推动《条例》落到实处。
局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员,总工程师,局机关责任科室(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