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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源市2020年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25 10:22:34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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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源市2020年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河源市2020年扶贫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源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2日


(联系人:黄陈强,联系电话:3885863)

抄送:红都、林涛、意勇、小卫同志;深圳对口帮扶河源指挥部。


    河源市2020年扶贫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为做好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市委七届九次全会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咬定目标、坚持标准,一鼓作气、乘势而上,保持攻坚态势、强化攻坚责任,集中力量攻克贫困最后堡垒,全力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不利影响,确保相对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并出列。稳定现行扶贫政策,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目标,开展“回头看”,巩固脱贫成效。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结合,建立健全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确保全面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一、全面压实攻坚责任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做好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落实“两个重中之重”要求,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主要压实四种责任:

       1.压实各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不误。严格落实遍访贫困户、深度调研、专题研究、年度报告和考核评估制度,督促各级书记熟悉情况、钻研业务,抓好工作落实。市委书记检查调研攻坚任务重的乡镇;县区委书记检查调研贫困村和脱贫攻坚任务重的非贫困村;乡镇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遍访辖区内的贫困户。县区党委、政府每半年一次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脱贫攻坚工作,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行业部门、乡镇脱贫攻坚工作汇报。乡镇每旬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扶贫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2.压实对口帮扶责任。充分利用深圳全面对口帮扶河源的有利契机,以脱贫攻坚为突破口,深入推进“融深”“融湾”工作,健全市县镇三级协调联动的对口帮扶机制,建立健全两市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落实对口扶贫协议,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深圳对口部门的衔接,提升各类帮扶项目带贫益贫能力,推动深圳帮扶河源的214个相对贫困村高质量脱贫。用好省直帮扶单位的资源,推动省直单位帮扶的17个贫困村创建脱贫攻坚示范村。

       3.压实行业部门责任。按照“四个优先”的要求,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充分调动行业资源做好相关工作。市直行业部门认真落实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履行职责,发挥行业优势,完善政策措施,统筹资源、形成合力、列账督办、压茬推进。市直行业部门要加强工作执行落实情况评估,每季度分析报告、每半年情况通报、年度工作总结都应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本级行业部门联席会议,定期研究解决每季度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扶贫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落实。

       4.压实定点扶贫责任。定点帮扶单位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单位的中心工作之一,定期研究单位挂钩村的脱贫攻坚工作,紧密跟踪贫困户脱贫情况,协调扶贫政策落实,加强资金管理,加强派驻工作队管理和做好检查考核等工作。驻村工作队要全面落实精准识别贫困人口、落实扶贫政策、推进帮扶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完善民生项目建设、抓好党建扶贫、抓好问题整改、做好沟通衔接等八项工作。各单位挂扶干部要全面落实做好基础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和协助落实政策等四项工作。

       二、高质量完成攻坚目标任务

       5.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完善教育补助户籍地发放政策,扶贫与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沟通,确保信息统一。2019-2020学年秋季教育补助在3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人,2019-2020学年春季教育补助在8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人。要对漏发、错发、重发教育补助的情况及时进行纠正,全力做好本科以上学生的免除学杂费和落实生活费补助政策工作;力争实现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100%在校读书。因为身体、智力等原因无法到校学习的贫困户子女创造条件送教上门,全面解决特殊情况贫困户子女就读问题。鼓励各级各部门采取奖教奖学的办法,增加或扩大教育保障。

       6.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险政策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将建档贫困人口中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扶贫和就业帮扶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员,优先、优化审批流程,争取当月纳入低保范围提供兜底保障。民政、残联、扶贫部门应加强衔接,每半月比对一次数据,务必将一、二级重度残疾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建档人员,优先、优化审批流程,争取当月落实残疾人护理补贴;务必将纳入低保对象的建档残疾人员,优先、优化审批流程,争取当月落实残疾人生活补贴。2020年11月底前,落实政府全额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2020年养老保险。贫困人口年满60周岁后,各镇人力资源保障所应主动在2个月内协助办好手续,确保其能按时足额领取养老保险金。

       7.全面落实医疗救助、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政策全面完善提升全市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系统,确保贫困人口能及时享受医疗救助政策。同时,应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医疗救助政策的知晓度。继续实行财政全额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贫困户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在2020年11月底前全部由财政资助参保缴费。允许符合政策的建档对象中途参保,提高参保水平。

       8.全面实现住房安全。对没有自主产权住房,通过租住、借住等方式解决安全住房的贫困户再次开展全面核查,对其中有意愿在村内建设住房的贫困户,由镇村、帮扶单位负责帮助建设住房(含公用房)。建设资金可在历年节余的市财政下拨危房改造资金中安排,不足部分争取帮扶单位支持,由县区财政兜底解决。对无改造意愿的贫困户,按省有关要求完善手续后,镇村必须动员贫困户拆除危房。

       9.全面实现饮水安全。水务、卫生健康部门要对全市已检测的水质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对集中供水的,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定期检测,确保水质安全;对分散供水的,重点检查水质是否真正达标、是否有安全结论、检测报告是否明确对应的贫困户等。

       10.全面加强党建扶贫。强化基层党建,引领脱贫致富,培养农村脱贫攻坚“主心骨”、农民致富“带头人”。深入开展“抓党建强治理促脱贫谋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推进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进一步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把扶贫开发与改善村风民风、促进社会和谐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有效提高乡村治理水平,实现物质脱贫与精神脱贫双促进。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常态化开展基层扶贫干部培训。

       11.提升产业扶贫成效继续加强产业建设,实现“村有产业、户有项目”,推动参与产业扶贫贫困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市场销售主体、农业企业(合作社)、农业科技人员与扶贫产业结对全覆盖。努力帮助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生产经营困难的贫困户恢复生产,帮助贫困户对政策限制项目(野生动物养殖)实施转产。做好光伏扶贫后续管理。指导做好光伏扶贫项目建设,运维管理和收益分配工作,规范发展扶贫小额信贷,严禁“户贷企用”。加强资产扶贫管理。原则上新增扶贫资金不再用于资产扶贫。对现有的资产扶贫项目,要进一步明确权属关系,要实行强制性实物抵押,防范市场风险,杜绝扶贫资金流失。加强对产业扶贫项目的风险评估,保障扶贫资金安全。

       12.深入实施消费扶贫。在2019年全面铺开,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打造升级版,全力打通生产、消费端,让消费扶贫成为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支点。一是健全完善一套政策。在深入落实《关于深入推进消费扶贫助力打赢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大军民融合发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基础上,进一步出台细化措施,完善体制机制,确保消费扶贫工作落小落细落实到位。二是创建一个平台。以深河扶贫服务中心为龙头,将扶贫产品流通服务网点或电商网点覆盖到有贫困人口的县、镇、村。在现有线下平台的基础上,建设融合扶贫历史展示馆、产品展销中心、文化扶贫创意中心、扶贫信息库、扶贫培训中心、扶贫基金会、消费扶贫协会、扶贫产业孵化基地、军民融合扶贫基地等“九位一体”的线上深河扶贫服务中心,使之成为融深、融湾“桥头堡”、助力脱贫攻坚、引领乡村振兴“驾驶舱”的扶贫综合服务平台。三是孵化一个品牌。把分散的生产、销售和企业统领起来,把万绿河源 “好山好水好产品”区域特征集成放大,将扶贫产品品牌化,注册推广 “河源扶贫”区域公益品牌。四是搭建一台永不落幕的展销会。加大展销力度,实行线上网络销售和线下实物销售的相结合方式,全天候展销扶贫产品,直接打通贫困村、合作社、种养大户和贫困户农产品销售渠道。五是铺开一批旅游线路。以旅游促进消费扶贫,动员各级工会组织会员开展乡村旅游,把旅游与献爱心、送温暖、促消费等扶贫活动结合起来,引导贫困乡村“卖产品”“卖风景”“卖体验”。六是锻造一支团队。强化消费扶贫顶层设计、活动策划、品牌培育和市场拓展。形成一支“专业团队引领、扶贫干部助力、爱心网红带货、社会广泛参与”的河源特色消费扶贫推广团队。      

       13.全力提升就业扶贫。在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停止现场招聘活动,强化网上招聘工作,多渠道发布就业信息,精准对接贫困劳动力,争取有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实现100%就业。鼓励贫困人口在本市范围内就近就地就业。支持扶贫车间、扶贫作坊等招聘贫困劳动力就业。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组织贫困户劳动力参加“粤菜师傅”、“农村电商”、“南粤家政”等免费技能培训,培训合格的发上岗证、合格证等,促进创业就业。

       三、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14.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从3月份开始,在省的统一组织下,围绕贫困人口“八有”脱贫标准、贫困村“十有”退出标准,全面排查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三落实”,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精准“三精准”,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工作存在的问题,3月底前完成问题排查,全面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战,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逐村逐户逐项对账销号,2020年上半年完成整改,确保高质量脱贫。

       15.开展挂牌督战。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对省挂牌督战的单位、工作落后的乡镇、贫困人口数在全市排名前200名的非贫困村实行挂牌督战,市对县镇、县对镇村进行挂牌督战,整合帮扶资源、强化攻坚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未脱贫人口要在6月30日前全面退出。有问题的县镇,问题要在6月30日前全部清零。

       16.开展督查抽查。继续推行市督查到县镇、县督查到镇村全覆盖的做法,全面开展督查“回头看”工作,确保2019年督查问题全面整改、2020年工作全面落实。全力配合省委托第三方对脱贫退出进行专项抽查,重点核实脱贫攻坚效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脱贫退出标准和程序的科学性规范性。市将适时邀请第三方对各地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进行评估,保障扶贫资金安全。

       17.加强考核督导。做好迎接2019年度省组织的交叉考核与第三方评估工作,运用好考核结果,对考核综合评价靠后或某些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县、镇、市直帮扶单位开展谈话提醒。各地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一线督促指导。全力组织好2020年的考核验收工作。

       18.全力打好疫情阻击战。全力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疫情防控期间,广大驻村干部要积极投身防控一线,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全力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积极分析研判疫情对产业扶贫、消费扶贫、资产扶贫、就业扶贫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做好应急预案及应对措施。决不允许因疫情影响脱贫的进度和质量。

       19.锻造过硬作风。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强化作风建设,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继续开展市委巡察工作,全面整改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脱贫攻坚中反映的干部作风问题,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完善和落实抓党建促脱贫制度机制,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对一线扶贫干部关爱和保障。

四、扎实做好总结宣传工作

       20.加强工作总结。制定脱贫攻坚总结工作方案,组织各地区各部门总结脱贫成效、生动案例、伟大精神,铭记历史、激励人民、凝聚力量。收集整理保存脱贫攻坚典型案例和影像资料,建立脱贫攻坚典型案例和影像资料库,配合省建立脱贫攻坚档案。

       21.做好宣传引导。总结一批经验,对脱贫攻坚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加强经验性和规律性制度、理论的提升归纳,形成制度性成果。表扬一批先进,对做得好、获得群众肯定的帮扶干部和扶贫干部,大胆提拔使用,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组织一系列展览,适时开展脱贫攻坚成果摄影展、书画展、成就展,全方位展现我市脱贫攻坚的风采。

       22.加强涉贫舆情处置。重点防范完不成任务的政治风险、项目失败的经济风险、小额信贷逾期的金融风险,互相攀比和“福利陷阱”的道德风险及炒作抹黑脱贫攻坚的舆论风险等五类风险。

五、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23.建立健全返贫监测和动态帮扶机制。出台指导意见,建立防止返贫的体制机制、工作对象和政策措施,对收入不稳定、“三保障”政策和饮水安全未全面落实的脱贫人口,对村集体收入不稳定、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不齐全、“三清三拆三整治”不彻底的贫困村,进行动态监测,作为今年重点攻克的对象。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纳入帮扶范围。强化建档立卡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贫困人口统计监测体系,做好统计监测和建档立卡两套数据的衔接。

       24.加强扶贫资产管理。要把加强扶贫资产管理作为后脱贫攻坚时代的重要工作,指导各县抓紧建立扶贫资产管理机制,对扶贫存量资产开展全面摸查、确权登记,规范收益使用分配,做好资产移交。全面梳理清查近年来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问题,持续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

       25.加强扶贫扶志扶智。要坚持“富脑袋”和“富口袋”并重。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培养致富带头人,使之成为带领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主心骨。推广“以奖代补”做法,引导广大贫困户从“要我脱贫”向“我要脱贫”“我要致富”转变,鼓励各地对主动脱贫人员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减少直接发钱发物,加强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黄赌毒等的专项整治。以县区为单位,分别制作“明白卡”,让每一户贫困户知晓扶贫政策和帮扶情况。

       26.深化社会扶贫举措。督促承诺捐赠方尽快落实捐赠款物。加强管理,确保捐赠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总结梳理“6·30”活动开展以来的成效和经验,动员更广泛的力量,办好2020年度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老区、苏区、民族地区和受疫情影响的涉贫企业、贫困户的帮扶力度,开展社会捐赠资金使用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深化“万企帮万村”行动,动员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活动,让“人人参与扶贫”成为时代新风尚。

       27.深化扶贫改革探索。在实现相对贫困人口稳脱贫、相对贫困村稳出列的基础上,在有效防止贫困户返贫、建立相对贫困帮扶机制、强化资产扶贫管理、注重边缘户帮扶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注重从体制上予以突破,寻找长效脱贫新路。把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推动乡村振兴政策在贫困村优先落实,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2020年底前,已退出的255个相对贫困村初步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