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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多举措加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日期:2020-02-14 09:14:59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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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全面加强集贸市场监管,严禁经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格督促落实活禽交易“1110”制度,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指导督促职责。先后印发了《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活禽及野生动物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河源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指南(试行)》等系列文件,完善组织管理,细化责任分工,按层级抓好落实,采取强有力举措将防控工作落实到位,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同时,指导督促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指引的要求,细化防控措施,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及野生动物销售行为的工作监管力度,确保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违法行为。通过开展市场集中执法检查、暗访督查等方式重点检查批发市场、花鸟市场、古玩市场、珠宝饰品市场等经营场所是否存在销售、收购国家保护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督促落实“1110”制度。一是严格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严格落实活禽经营“1110”制度(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活禽零存栏);二是指导活禽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等制定,确保活禽及其产品来源合法和可追溯,凡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活禽及其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三是联合农业、林业、卫生健康等部门对全市家禽市场进行100%全覆盖开展联合督查检查。按照当前防疫防控工作需要,源城区已经发布活禽休市通知,辖区所有活禽经营户一律暂停活禽交易。其他县区也将视防控情况决定是否采取活禽交易临时管控措施。

  (四)强化网络及广告监测,切实维护互联网良好秩序。强对辖区网络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的监测工作,重点对网络经营者是否有违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否发布相关违法广告等开展监测。

  (五)加强宣传教育,构建共治格局。通过微信、张贴发放公告等方式,向市场及经营者广泛宣传《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农贸交易市场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预防控制指引》,增强市场开办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促进开办者和经营者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落实相关防控制度,把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截至2月12日,全市系统共检查农副产品市场2350个次,花鸟鱼虫市场27个次,商场、超市1730个次,市场档口数11963个次,活禽经营市场数2142个/次,活禽经营者数8185家/次,宠物店96家,监测电商平台127个次,查处野生动物经营交易案件15宗、活禽案件12宗,垃圾污水处理、环境清洁消毒市场1524个/次,向现场售卖人员防控知识宣传22161人/次。    

(市市场监管局 黄富源 黄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