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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自补缺口
发布日期:2014-03-19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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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做到老有所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无疑是一条途径。让最多的人老有所依,也是建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初衷。但什么人能参保、怎样参保及特殊情况该如何处理,有的市民可能并不是很清楚。为此,记者采访了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请他为大家解答。

民生解读①:
哪些人可以参保?

    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实施,至今已有30年。谁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实不限于大家所理解的“单位职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能参保的人群,可以分为两类:依法应该参加的和可以自愿参加的。上述负责人解释说,依法应该参加的,是指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和职工以及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可以自愿参加的,是指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

    现实生活中,有的企业出于降低成本等原因,与职工签订免交养老保险的协议。这是不合法的,上述“依法应该参加的”市民,单位必须为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论签订了什么形式的免交养老保险的协议,都是无效的,职工可以投诉举报。

民生解读②:
怎样参保、缴费?

    “依法应该参加的”市民,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单位办理,大家要留意单位有没有给自己参保。“可以自愿参加的”市民,可以于每年的下半年到12月征缴期间带身份证、户口本、相片等资料到人社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个人以本人月收入的8%缴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范围内自行选择基数,按20%的比例缴费。从今年7月1日起,将以全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值的60%为缴费工资下限。

    上述负责人提醒,养老保险缴费与养老金水平相挂钩,缴费时间越长、缴费工资越高,今后领到的养老金就会越多。有些企业按职工的底薪申报缴费工资,会造成这些职工今后的养老金比较少,不符合法律规定,请大家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民生解读③:
缴费年限不够怎么办?

    上次说到,申领基本养老金要同时满足年龄条件和缴费年限条件。年龄条件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女性(生产岗位)年满50周岁。缴费年限条件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但实际生活中,有些市民由于种种特殊原因,到了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却还不够15年。那么,他们参加的养老保险会不会“打水漂”?又该怎么办?上述负责人说,我省2008年以来制定了一系列一次性缴费新政,允许本省户籍人员自愿以本人未参保的工作时间为基础进行缴费,通俗地说就是可以一次性补缴。当然,这笔费用要由自己出。  (日报记者 李天鸿 蒋莲秀 通讯员 黄杏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