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河源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运营及管理全流程工作,切实解决本市住房困难工薪收入群体、高层次人才等群体的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印发《河源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国家、省相继出台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系列决策部署,要求各地加快建立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构建常态化申请受理、部门联合审核机制,打造规范的轮候管理体系,充分发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在惠民生、稳经济、促转型中的重要作用。
结合河源市实际,本市部分工薪收入群体存在住房困难问题,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需求也亟待精准满足,亟需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办法,统筹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准入配售、售后管理等工作。在此背景下,河源市立足“保基本、惠民生、促发展”定位,依据国家、省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本地住房保障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本《管理办法》,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全流程管理提供制度遵循,推动本市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管理办法》共六章三十六条,涵盖总则、筹建管理、准入管理、配售管理、售后管理、附则等内容,构建了一套完整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体系:
总则:明确立法目的、适用范围、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定义,划定市、县(区)各部门及建设运营机构职责,确立轮候库信息联网管理机制;
筹建管理:规范年度建设筹集计划制定、房源选址原则,明确房源筹建方式,确定户型面积、配售价格制定标准及税费支持政策;
准入管理:明确以家庭为单位的申请原则及单身人士申请条件,划定户籍、社保或公积金缴纳、无房证明等核心准入条件,规范轮候库入库、信息变更及资格失效情形;
配售管理:确定现房销售原则,明确配售流程、不动产权登记标注要求,划定政策性住房退出、优先配售的具体情形;
售后管理:建立严格的封闭管理制度,规范住房回购、封闭流转的条件、期限及价格核算标准,明确购房家庭禁止行为、强制回购情形,同时规定住房继承、析产的产权管理要求,以及物业管理、维修资金、公共服务权益等相关内容;
附则:明确《管理办法》的解释主体、施行时间及有效期。
三、《管理办法》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本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作严格遵循六大核心原则,确保政策执行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普惠性:
一是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由政府统筹制定政策、规划布局、监督管理,依托专业建设运营机构承担具体的建设筹集、申购配售、运营管理等市场化实施工作;
二是以需定建、以需定购。依托住房保障轮候库,根据本市住房困难群体的实际需求,科学制定年度建设筹集计划,合理确定户型面积和比例,避免资源错配和浪费;
三是保本微利。配售价格按照基本覆盖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适度合理利润的原则测算,不摊入相关市政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确保价格合理、可负担;
四是封闭管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得自行上市交易,不得变更为商品房流入市场,回购、封闭流转均限定在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范围内,坚守保障属性;
五是市级统筹、属地负责。市级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政策制定、计划编制、指导监督等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辖区内房源筹建、资格审核、配售及日常监管等工作;
六是部门协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发改、公安、民政、财政等多部门依职责分工,协同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各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四、《管理办法》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管理办法》围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从筹建到售后”的全生命周期,明确六大核心工作任务,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是规范房源筹建。按照职住平衡原则,优先在交通便利、市政和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区域布局房源,通过划拨土地新建、收购存量商品房、配建等方式筹集房源,严格禁止变相商品房开发,同时落实税费等支持政策;
二是严格准入审核。建立以家庭为单位的申请机制,明确户籍、社保或公积金缴纳、无房状态等准入条件,对高层次人才适当放宽户籍、年龄限制,通过部门信息核验、公示等流程,确保准入对象符合保障要求,纳入轮候库统一管理;
三是规范配售流程。实行现房销售,严格按照“项目公告—购房申请—资格审核—确定选房顺序—现场选房—签订合同—房屋交付”流程开展配售,对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实行优先配售,同时要求申购家庭按规定腾退原有政策性住房;
四是强化封闭管理。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全流程封闭管理,不动产权证标注封闭管理相关信息,明确办理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原则上不得回购(特殊情形除外),流转、回购对象仅限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
五是规范售后运营。明确回购、封闭流转的条件、价格核算标准,划定购房家庭禁止行为及强制回购情形,规范住房继承、析产的产权管理,同时落实物业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等要求,保障居住品质;
六是保障合法权益。明确购房家庭享有落户、子女就学等同等基本公共服务权益,同时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对弄虚作假骗取申购资格的行为,取消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确保保障资源公平分配。
五、《管理办法》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为确保《管理办法》落地见效,切实发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保障作用,从组织、机制、监管、权益四个方面制定配套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明确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为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全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统筹辖区内各项工作;市、县(区)设立或明确专业建设运营机构,承担具体实施工作,同时明确发改、公安、财政等多部门协同职责,构建“市级统筹、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机构实施”的组织体系;
(二)机制保障。建立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制度,实行信息联网管理,所有申购家庭经审核公示后纳入轮候库,房源推出时通过摇号或抽签确定选房顺序,确保配售公平;建立家庭信息动态变更机制,轮候期间家庭信息发生变化的需及时申报,保障轮候库信息准确;
(三)监管保障。强化全流程监管,对房源筹建环节的土地使用、配售环节的资格审核、售后环节的房屋使用等进行严格监管,禁止擅自改变住房用途、出借出租、违规交易等行为;建立回购、流转审核机制,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坚决驳回;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并记入信用档案;
(四)权益保障。明确购房家庭在落户、子女就学、公共服务等方面享有与商品房住户同等的权利,确保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落实税费支持、价格保本微利等政策,降低保障对象购房成本;对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特殊群体实行优先配售,体现政策人文关怀。
六、《管理办法》的实施期限
《管理办法》由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自2026年6月8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为三年。施行期间,将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调整及本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作实际实施情况,适时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政策始终贴合本地住房保障工作需求。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heyuan.gov.cn/hyszjj/gkmlpt/content/0/703/post_703389.html#7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