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源市财政局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河源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源监管分局
2026年4月27日
关于印发《河源市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doc
本文件政策解读地址:http://www.heyuan.gov.cn/hyszjj/gkmlpt/content/0/701/post_701463.html#5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