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和工作导向,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8”具体安排,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为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新时代法治基础
一是加强思想建设。局党组把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通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支部学习会、专题宣讲会等集体学习以及党员干部自学活动,持续兴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全年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2次。坚持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制度,结合主题教育,多措并举抓学习,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层层抓落实。制定印发了《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以及《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8”具体安排,找准法治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责任传导到具体科室,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全面完成。三是营造法治氛围。建设机关法治文化墙,逐层设置与所在楼层主要科室业务相结合的法律知识或法治精神语录;利用局机关、下属单位的公众大厅悬挂横幅标语、放置宣传画报、滚动播放LED等方式,结合不同时间节点,进行热点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党员活动室设立阅览角,补充依法治国重大方针政策论述、宪法相关知识、建设工程管理法律法规、建筑类保障和改善民生法规教育书籍供党员干部职工阅览。
二、夯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动全局把依法治市工作与住建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2024年共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学习贯彻、研究审议法治相关议题8次。二是整理了《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和导向作用,带头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动员全体在职在岗人员参加学法考试及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线上学习,覆盖全局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约230人,确保参与率、优秀率双达标。
三、严格规范执法,推进依法行政体系建设
一是坚持前置审查制度。对制发的涉及重大民生、重大决策、重要行业政策等文件的合法合规性严格把关,2024年度以来我局与法律顾问合作共提供各类法律咨询、审查意见、非诉服务83宗,为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公开力度。依托门户网站、广东政务网站等网络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局行政执法的职责、权限、程序、结果、监督方式等信息,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在执法公示平台等网站公示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事项482项。三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组织开展了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等“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以行政检查为主,重点对涉及招投标、违法违规发承包、工人工资支付等建筑市场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四是执法人员规范化管理。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本年度组织2名新入职、新调入等符合申领资格的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和综合执法考试,建立起一支50人的执法队伍;完善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动态清理离开执法岗位行政执法人员1名,已及时收回并注销行政执法证件。五是加强法治培训教育。邀请法律顾问、普法团专家,结合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训。2024年10月16日,我局组织全局5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及分管领导参加云宣讲活动,开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治政府建设等系列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训,丰富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理论,提高执法水平。
四、多管齐下,法治教育与业务提升相结合
一是突出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配合市普法办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宣传。同时着力推动社区物业党建联建,重点宣传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相关的民法典条文,让“学法守法”“知法懂法”成为行业特色。二是多渠道加强政策解读与法治宣传。通过各官网官媒,加大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策法规和重大改革举措的宣传解读。11月12日,我局召开了《河源市促进房地产市场销售若干措施》政策通报会,现场邀请各行业新闻媒体对该措施的宣传和解读,做好新政策的宣贯工作。运用视频号、公众号等流行媒介推广住建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政策解读,调动干部职工和群众的学法积极性,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设置了标准化、规范化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分配、房地产预售等群众关心领域的信息专栏,并纳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本年度收到的12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期完成了答复,全年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234条。四是将法治教育与业务提升相结合。定期抽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开展行业观摩会,将业务和法治相结合,面向从业者,宣传先进经验,普及法治教育,提高业务能力,每年平均开展观摩活动2-3次。
五、依法履职,深化住建领域依法治理
(一)房屋市政工程监管效能持续提升。一是持续开展常态化督导工作。加大对安全风险管控、地下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违法违规建设等领域的监督指导。今年以来共开展督导检查52次,抽查建筑工地74个,下发整改通知书65份、执法建议书9份。二是抓好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结合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常态化督导等方式,组织工作专班人员开展常态化“回头看”,确保所有的安全隐患都实行闭环管理。同时,强化“一线三排”工作,确保在建工地安全隐患检查日常机制健全。建立专班领导、专班运行、定期调度、督查考核、信息报送、通报总结、约谈督办等七大机制,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三是持续开展自建房建筑安全排查整治。督促各县(区)加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和隐患整改措施,加强动态监测,及时消除隐患。截至12月底,全市自建房排查整治率99%,自建房隐患整治工作在全省排名靠前。
(二)稳定房地产市场秩序。印发《河源市促进房地产市场销售若干措施》等系列文件,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加大《关于商品房交易风险的提示》宣传力度,增强购房者防范商品房交易风险能力。对在建工程抵押和商品房(预售)按揭贷款资金实行联动管理,签订《河源市商品房预售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书》,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开设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办理预售合同备案登记,提供预售资金进入专用账户凭证。贯彻落实“三保”工作要求,深化摸底排查,建立我市楼盘工作台帐,成立工作专班,依法依规妥善化解一批逾期难交付楼盘。
(三)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工人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管,有效处置房屋市政工程欠薪案件,保障建筑工地工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秩序,现已基本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项目库。
(四)依法承接消防审验职能,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市住建局紧紧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强化能力建设、优化行政审批、完善管理体系、主动靠前服务、大力开展审验宣传,多措并举确保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接的住、管得好、服务优。
(五)科学推进城乡建设提质升级。一是尊重城市发展规律,有序推进城市建设。加快推动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市区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升级改造等项目建设,补齐民生基础设施短板,大力做好城市更新。二是统筹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着力推进典型村镇建设,重点攻坚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公厕建设管理、“六乱”治理等任务,优化供水、交通、通信、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公共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做优人居环境,强化示范引领作用。三是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积极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属地街镇具体负责、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物业管理自治、专业服务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良性发展,促进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提升。
六、创新法治新举措,着力多元化解各层级风险
(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坚持以社会公众法治需求为导向,对房地产、建筑市场等方面出现重大矛盾纠纷、疑难案件进行分析研判、集体会商、专项会诊,确保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小、早状态,把非诉讼纠纷调解机制挺在前面,通过良性互动引导群众理性平和协商解决矛盾纠纷。严格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落实上级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的通知,日常加强与司法局、法院、检察院等相关单位的沟通。
(二)建立行政执法衔接协调机制。联合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联合制定了《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裁量权基准》构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工作机制,形成行政监管和行政处罚合力,进一步联手提升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的法治水平。
(三)建立基层普法阵地。依托企事业单位、在建工地、绿色建筑、历史建筑、物业小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基层单位(点),在全市建立基层线下普法阵地8个,常态化持续开展好普法宣传活动并加强普法阵地的管理。
七、存在问题
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部分干部职工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对法治政府建设所具有的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认识不够深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有待提高。例如,个别局属单位对哪些事项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缺乏清晰的认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流于形式,不能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相关规定。二是制度执行不严,执法程序不规范。尽管各项制度已经相对建立,但仍有小部分业务科室、单位还存在贯彻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严不实的情况。制度执行的不到位,容易导致执法过程中出现权力滥用、执法不公等问题,进而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执法队伍不强,执法能力不足。机构改革后,部分县区住建部门担当精神不强,法律专业知识欠缺,执法能力不足,所办理案件质量较差,部门法制机构设置不到位,法制审核人员配置不足,法制机构监督指导执法活动不规范不到位。四是法治宣传的形式和内容不够多样化和实用化,普法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向企业、社会、社区、工地等延伸,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五是行政执法的智能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还需再提高,非现场执法系统、行政执法“两平台”等信息化平台的使用率、熟练度不足,影响了行政执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八、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学习的重要任务,加强对县区法治建设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在人员、设备等各方面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支持,及时总结工作亮点并推广经验做法。
(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继续理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加强沟通协调,不断提高基层执法水平。推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持续做好住建领域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强化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和工程建设全周期质量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法治建设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和重大法治事件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大力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提高行政执法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四)加强普法宣传工作。积极配合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6·16”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11·9”消防安全教育日、扫黑除恶、“防电信诈骗”等领域的专项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继续抓好基层普法阵地筹建工作,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招投标、历史文化保护、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普法宣传,开展特色普法宣传活动。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