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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0MB2C9243XT/2024-00081 分类: 卫生、体育、函
发布机构: 河源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12-26
名称: 关于公布2025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号: 河医保发〔2024〕94号 发布日期: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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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5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31  浏览次数:-

HBG-2024-032

河医保发〔2024〕94号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市医保局源城分局、市医保管理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6号)《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河府〔2023〕43号)有关规定及我市相关统计数据,现就2025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含职工生育保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含职工生育保险)下限缴费基数为4261元,上限缴费基数为21303元。

  二、2025年度选择按月缴费至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月缴费基数为7101元。

  三、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



河源市医疗保障局               河源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26日


政策解读:http://www.heyuan.gov.cn/hysylbzj/gkmlpt/content/0/635/post_635968.html#7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