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根据《关于印发河源市大病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府办〔2021〕7号)有关规定,及2021年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会同财政部门印发相关通知,公布2023年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有关待遇标准。
二、主要内容
(一)起付标准。参加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一般人群,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313.5元。
(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参加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一般人群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82676元。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按照《通知》相关规定,继续减轻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
原文地址:河源市医疗保障局 河源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3年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有关待遇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