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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0MB2C9243XT/2023-00048 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河源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5-30
名称: 《关于公布2023年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有关待遇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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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有关待遇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6-02  浏览次数:-

  一、起草背景

  根据《关于印发河源市大病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府办〔2021〕7号)有关规定,及2021年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会同财政部门印发相关通知,公布2023年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有关待遇标准。

  二、主要内容

  (一)起付标准。参加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一般人群,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313.5元。

  (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参加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一般人群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82676元。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按照《通知》相关规定,继续减轻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


原文地址:河源市医疗保障局 河源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3年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有关待遇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