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资金第三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4〕211号)《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4〕145号)等文件精神,经复核,连平县内莞镇商贸中心建设、连平县万悦百货升级改造、连平县连城商贸中心建设、连平县忠信镇鑫宝通配送中心建设等4个项目符合连平县中央资金第三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的项目入库要求,拟予以入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4日-1月20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河源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河源市商务局,0762-3387101。
附件:连平县中央资金第三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拟入库项目(连平县内莞镇商贸中心建设等4个)情况表.xlsx
河源市商务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