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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0007257298R/2021-00098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0-12-30
名称: 关于《河源市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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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市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1-27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核指标中“每万人拥有律师数≧2.3人”,截至2020年12月,全市现有律师427名,按照我市2019年度常住人口数310.56万人计算,全市每万人拥有律师数为1.37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核指标中每万人拥有律师数相差0.93人。为引进优秀律师事务所和高素质律师人才,培育本地高素质律师人才队伍,促进我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河源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办、国办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人才政策等,制定本扶持办法。

    二、主要依据

    1.中共河源市委、河源市人民政府《河源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若干措施》(河委发〔2016〕8号)

    2.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我省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粤司发〔2016〕570号)

    3.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粤司〔2017〕389号)

    4.中共河源市委、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河源市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河委发电〔2019〕7号)

    5.河源市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河源市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河融湾〔2019〕2号)

    三、主要内容

    《扶持办法》共六章二十三条,分别对律师事务所扶持措施、律师扶持措施、优化律师执业环境措施和扶持申请与管理等进行规定。

    (一)扶持对象

    扶持对象为两类:一是在河源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二是在河源市行政区域内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执业律师。

    (二)律师事务所扶持措施

    对律师事务所的扶持措施共四项:鼓励新设律师事务所、鼓励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鼓励律师事务所发展涉外业务和鼓励品牌律师事务所培育。

    一是鼓励新设律师事务所。以吸引优秀律师事务所落户河源开设分所为目标,对获得“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在源城区(含江东新区)东源县仙塘镇设立分所满一年的,分别给予5万元和3万元的扶持奖励。同时,为了鼓励、扶持东源县(仙塘镇除外)、龙川县、连平县、和平县、紫金县等律师资源缺乏地区的律师行业发展,对于“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在上述地区设立分所的,分别给予10万元和6万元的扶持奖励。其他律师事务所在东源县(仙塘镇除外)、龙川县、连平县、和平县、紫金县设立分所或者新设律师事务所的均给予扶持奖励3万元。

    二是鼓励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以鼓励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发展、做大做强为目标,对于律师事务所连续两个年度同时达到专职执业律师人数30人以上、专职执业律师党员人数15人以上、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扶持奖励10万元。对于律师事务所连续两个年度同时达到专职执业律师人数20人以上、专职执业律师党员人数10人以上、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给予扶持奖励5万元。

    三是鼓励律师事务所发展涉外业务。为培育河源律师事务所发展涉外业务,对律师事务所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在河源市行政区域内组建的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设立满一年以上的,给予联营律师事务所扶持奖励5万元。

    四是鼓励品牌律师事务所培育。为培育河源律师行业品牌律师事务所,对于获得“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的律师事务所扶持奖励5万元。

    (三)律师扶持措施

    对律师的扶持措施共五项:鼓励律师到县域执业、鼓励律师提升学历、鼓励高素质律师人才在河源执业、鼓励引进高层次律师人才和鼓励律师争先创优。

    一是鼓励律师到县域执业。为鼓励律师到东源县(仙塘镇除外)、龙川县、连平县、和平县、紫金县等律师资源缺乏地区执业,对到上述地区执业的专职执业律师,给予扶持奖励1万元。

    二是鼓励律师提升学历。为鼓励专职执业律师提升学历,提升业务能力,对专职执业律师在职攻读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位,并在获得学位之日起继续在河源市辖区执业满两年的,给予扶持奖励1万元。

    三是鼓励高素质律师人才在河源执业。为引进高素质律师人才,对具有全日制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专职执业律师,在本办法实施后到河源市辖区执业满两年的,给予扶持奖励3万元。同时,为了培育本地高素质律师人才队伍,对在本办法实施前已在河源市辖区执业的具有全日制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专职执业律师,继续在河源市辖区执业满三年的,给予同等待遇,扶持奖励3万元。

    四是鼓励引进高层次律师人才。律师事务所引进的具有全日制法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专职执业律师,按照《河源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若干措施》规定享受相关奖励补贴。

    五是鼓励律师争先创优。对获得“全国优秀律师”“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等称号的律师扶持奖励2万元。

    (四)优化律师执业环境措施

    以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目标,分别规定了全面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强化律师执业权保障、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等三项优化律师执业环境措施。

    (五)扶持申请与管理

    一是申请条件。律师事务所应同时符合: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律师年度考核为“称职”等次,且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近三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律师同时符合:所在执业机构为河源市行政区域内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年度考核为“称职”等次,且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二是申请材料。律师事务所提交材料为:律师所扶持申请表、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聘用合同、社保清单、年度审计报告。律师提交材料为:律师扶持申请表、律师执业证、律师聘用合同、社保清单和学历证书证明。

    三是扶持申领程序。符合扶持措施申请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应当向河源市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市司法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司法局将申请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相关信息在河源市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届满无异议的,市司法局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的相关规定,发放扶持奖励资金。

    四、征求意见情况

    市司法局已书面征求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个部门意见,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五、审查情况

    已由市司法局立法科进行审查(LF-2020- 89),并经市司法局第十六次局务会议集体审议通过。

    六、解读形式

    解读采取文字形式解读。

    七、解读途径

    通过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解读内容。

     八、解读时间

    文件印发后立即进行解读。

     九、政策原文关联阅读:http://www.heyuan.gov.cn/hyssfj/gkmlpt/content/0/599/post_599206.html#7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