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根据国资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厘清主责功能和主业标准,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进一步聚焦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功能。鉴于市属企业主责主业不够突出,存在一定的铺摊子现象,出台主责主业管理办法具有必要性。
二、起草过程
2023年1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主责主业管理的意见》,围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明确了依法履职、分类监管、动态调整的主责主业管理机制。2024年5月,省国资委印发了《广东省省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省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推动省属企业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我委依据国务院国资委、省国资委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形成《河源市市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试行)》。
三、主要内容
共6章二十四条:
(一)第一章总则。共6条,包括制订办法的目的和适用范围;市属企业、主责、主业、培育主业的定义;明确主责主业管理应遵守的4项原则、市国资监管机构5项监管责任以及市属企业4项主体责任等。
(二)第二章核定标准。共6条,明确主责、主业的核定依据和要求;市属企业确定主业、培育主业的要求;主业原则上不超过3个,培育主业原则上不超过1个。
(三)第三章核定程序。共4条,明确已设立企业和新设企业主责、主业核定所需材料和程序,要求市属企业核定的主责主业应载入公司章程。
(四)第四章监督管理。共4条,明确主责主业动态调整和监测评价工作要求;市属企业结合发展规划执行情况,对主业和培育主业资产等指标进行定期分析,适时对主责主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市国资委根据企业主责主业发展情况,督促企业及时调整。
(五)第五章责任追究。共2条,明确市属企业未履行或正确履行主责主业管理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按照国有资本出资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追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责任。
(六)第六章附则。共2条,要求市属企业应依据本办法制定本企业的主责主业管理制度。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