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决定,自2025年11月13日起,在源城区启用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违法抓拍设备),现予公示,公示期30天。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增强安全文明守法出行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
2025年10月15日
| 索引号: | 44160000725728XR/2025-00119 | 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通告 |
| 发布机构: | 河源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5-10-16 |
| 名称: | 关于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启用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 ||
| 文号: | 源公字〔2025〕39 号 | 发布日期: | 2025-10-16 |
| 主题词: | |||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决定,自2025年11月13日起,在源城区启用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违法抓拍设备),现予公示,公示期30天。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增强安全文明守法出行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
2025年10月15日
主办单位:河源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0762-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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