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余堡 黄志斌 报道)10月5日,东源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在辖区内抓获吸食依托咪酯电子烟人员黄某某(男,21岁),经现场尿液检测呈依托咪酯阳性,其对吸食毒品依托咪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10月9日,东源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民警在村居走访时,掌握到谢某有吸食依托咪酯电子烟的线索,经过缜密侦查和走访摸排,在观塘村一自建房将正在吸食依托咪酯电子烟的谢某成功抓获,经现场尿液检测呈依托咪酯阳性,其对吸食毒品依托咪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10月10日,东源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联合仙塘派出所抓获吸食依托咪酯电子烟人员曾某程(男,25岁)、蓝某京(男,33岁),经现场尿液检测均呈依托咪酯阳性,两人对吸食毒品依托咪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自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俗称“烟粉”)正式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非法吸食、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等一律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