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帮扶协作资金项目计划( 河源市“头雁、雏雁、归雁”培育工程项目) 的公示
为做好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河源工作,助力河源人才振兴,经研究,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河源指挥部拟将《河源市“头雁、雏雁、归雁”培育工程》项目列入2024年度帮扶协作资金项目计划(详见附件)。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自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止。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来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河源指挥部反映。反映问题应当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源市源城区东埔街道永祥路22号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河源指挥部903室;
收件电子邮箱:hycy@fphzb.sz.gov.cn;
联系电话:0762-3113971。
附件:2024年度帮扶协作资金项目计划(河源市“头雁、雏雁、归雁”培育工程项目)情况一览表
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河源指挥部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
2024年度帮扶协作资金项目计划(河源市“头雁、雏雁、归雁”培育工程项目)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