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市府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我单位(原市行政服务中心)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府办政务信息科的精心指导下,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为河源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以及为企业、群众办事服务的宗旨,结合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创新信息公开方式,依法认真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单位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综合科,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予以配合,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建章立制,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违规违纪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制度。我单位完善补充了《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的进行。
(三)拓展公开范围,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有以下7个方面:1.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2.规章文件。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的有关本单位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3.规划计划。主要包括:本机关年度工作计划等。5.部门年度预决算。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三公经费开支等内容。6.业务工作。主要包括:进驻中心各业务窗口各项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7.统计数据。主要包括:业务窗口办理业务情况统计。
(四)丰富公开形式,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发布的重要载体,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公布行政服务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对照《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设置了相应栏目,发布并及时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做好受理社会公众公开申请及答复的准备工作。在充分利用网站这一平台的基础上,中心还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LED显示屏、触摸片、简报、办事指南以及报刊、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更好地满足公众对各种信息的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我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等公布行政服务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数185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数40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15条,累计共24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单位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公布了办公时间、地址、受理程序等,2018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举报、投诉的处理情况。我单位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咨询服务,接受公众信息咨询1556次,主要咨询文件、政策规定、办事程序等方面的情况,均给予当面答复、电话告知或12345政府热线平台回复。全年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等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开资料还不够完整,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培训不足,部分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够深,工作还不够到位;三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改进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再上新台阶。
(一)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对照《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
(二)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利用各种媒体、网络、政务公开栏等信息公开渠道,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
(三)完善公开内容。我单位将把涉及政务服务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信息,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法治、责任、效能、服务型机关建设,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
河源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代章)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