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市级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进驻源城区、江东新区、市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政务服务“就近好办”改革赋能“百千万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府办函〔2025〕23号),推动部分市本级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前移至源城区、江东新区、市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实现企业群众就近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持续优化提升市区营商环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前移事项




二、服务地点

12月1日起,源城区、江东新区、市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正式受理辖区范围内的有关不动产登记业务。
特此公告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河源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11月26日
编辑| 张汉青
校对| 谢芳卉
审核| 叶园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