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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解读视频培训会
发布日期:2024-12-31 15:30:06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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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升我市对恐龙地质遗迹的保护意识与执法水平。12月23日上午,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条例》解读视频培训会,邀请了广东金融学院中国南方金融法治研究院张长龙院长,也是本《条例》修订工作的带头人进行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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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伟中同志作了此次培训开班讲话。张长龙院长从《条例》的修法背景与目的,到用新旧《条例》前后对比的方式讲解条款中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规定、措施,违法行为的界定与惩处标准,再到提出中肯的贯彻实施意见等,让各职能部门参训人员深刻认识到保护恐龙地质遗迹的严肃性与合理开发利用恐龙地质遗迹资源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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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此次培训,参训人员对《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有了全面、深入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了保护恐龙地质遗迹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了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大家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让“纸面上的法”落实为“行动中的法”,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积极做好恐龙地质遗迹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为推动河源市恐龙文化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本次培训会采用“市级现场会+县级视频会”方式开展,市(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市、县(区)自然资源部门、文广旅体部门、林业部门等12个成员单位等182人参加此次培训。

  

  编辑| 张汉青

  校对| 谢芳卉

  审核| 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