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我市首宗不动产非公证继承
登记告知承诺制业务
成功办理
意味着
我市“减证便民”举措有效推进
切实解决群众办理
非公证继承业务“取证难”问题
让群众“少跑腿,办多事”
申请人签订继承承诺书
当日,申请人徐先生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由于时间久远、户籍变动等历史原因,徐先生无法获取被继承人相关死亡证明材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在了解具体情况后,详细告知申请人适用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告知承诺制,指导申请人签订继承承诺书。
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告知承诺制
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告知承诺制是指当事人因继承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时,未能提交继承权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形,对于因历史久远等客观原因申请人确实难以获取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的,可以作出书面承诺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提交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再提交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直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
2023年,我市印发了《关于试行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告知承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手续,提高群众办事便捷度,切实保障群众不动产合法权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办事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通知》明确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告知承诺制适用主体和具体情形,精简申请材料和工作流程,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将“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纳入不动产日常化办公,切实解决了部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办证难”的问题,提升我市不动产登记便民化水平,极大降低了办事群众的时间成本和办事成本。
来源| 河源日报
编辑| 张汉青
校对| 谢芳卉
审核| 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