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河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河源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河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河府〔2023〕5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河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河源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支撑河源市建设成为全国“两山”转化实践样板区、粤港澳大湾区东北部核心城市、宜居宜业宜游的幸福和谐美丽城市。
二、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河源市要立足国家战略、区域功能定位和本地实际,助力打造成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广东省绿色发展示范区、珠江东岸新兴产业拓展承接区、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发挥比较优势,以全面融湾融深为重点,深入对接“双区”交通基础设施和创新产业体系,共同构建和巩固北部生态屏障,联合推进北部生态发展区全域旅游发展,强化与赣州产业分工协作,共建粤赣客家文化风情圈。
三、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到2035年,河源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31.80平方公里(154.7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61.86平方公里(144.28万亩,其中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143.46万亩,为广州市易地代保0.20万亩,为深圳市易地代保0.62万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4420.67平方公里(663.10万亩);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04.61平方公里(45.69万亩)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20.0亿立方米。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洪涝风险控制线等防灾减灾底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实施空间管控。
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以“三区三线”为基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整体谋划“两屏多廊”的市域国土空间保护格局,筑牢九连山脉、莲花山脉南北两条主要生态屏障,打造东江、秋香江、浰江和新丰江多条生态廊道。构建“一中心、三平台、四组团、多簇群”的市域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强化源城区和东源县城主中心的城市功能,推进河源国家高新区、江东新区和灯塔盆地三大平台建设,引导和平、龙川、紫金、连平组团式发展,打造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生态产品生产平台多簇群特色发展节点。推动形成“市级主中心-地方性中心-重点镇-一般镇”四级城镇等级结构,引导城镇体系逐步优化。
五、推进土地高质量开发利用。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约束,合理控制国土开发强度。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高效布局新增建设用地,持续推进多种形式的存量低效用地再开发,引导城镇建设用地混合利用。坚持制造业当家,形成“大集中、小集聚”的工业空间布局,以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国家级园区为引领,推动各类园区提质增效,支撑现代化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更好承接国内外特别是珠三角地区产业有序转移。依托和平、龙川、紫金、连平县域工业园和灯塔盆地农高区,因地制宜适度发展特色产业。要将建设人民城市作为新时代河源城市发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努力探索出一条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发展道路。
六、营造美好人居环境品质。构建均衡协调的公共服务体系,以15分钟社区生活圈为基本单元,落实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民生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重点保护佗城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落实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等保护范围,防止大拆大建破坏各类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及周边环境。加强建筑高度整体管控,重点引导山边、水边、林边、田边等生态景观区域周边的建筑高度控制,塑造显山露水、秩序清晰的整体空间形态。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七、强化城市安全运行空间保障。做好机场、港口、轨道、高速公路等重大区域交通设施的空间预留管控,构建复合高效的综合交通网络。统筹保障好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高度重视城市公共安全,做好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加强人防、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和重大危险品管控,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安全、更放心。
八、促进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基于县域主体功能区定位,差异化优化自然资源配置,以县城为重要载体推进城镇化建设,完善县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引导产业向园区集聚,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指引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引导村庄分类,强化宅基地、乡村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支撑乡村振兴发展。
九、统筹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与修复,实施中华穿山甲、桫椤等珍稀濒危动植物的就地保护及其栖息地的保护修复、东江等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枫树坝水库--新丰江水库连通等重点工程。科学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加快建设“绿美河源”。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利用,优化矿产资源开采布局。
十、严格规划实施管理,强化规划实施组织保障。河源市人民政府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多规合一”改革精神,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规划》。同时,加快组织完成县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强化对专项规划的指导和约束。对涉及空间利用的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等专项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做好统筹。建立完善规划实施评估和监督机制,加强考核问责和公众参与。
河源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并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盘棋”,提升国土空间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省自然资源厅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2日
编辑| 张汉青
校对| 谢芳卉
审核| 黄质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