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23年度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推进会。会议通报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2023年度计划实施和2023年省民生实事任务进展情况,对推进实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再强调再部署,向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2020-2022年)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颁奖。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厉海帆出席会议并讲话。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胡建斌,副厅长余云州出席会议。厅二级巡视员王祖华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实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有力举措,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措施。今年是新一轮三年行动起步之年,能否完成年度任务对实现三年行动整体目标至关重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特别是要按时保质完成今年既定工作任务,扎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御,为广东高质量发展创造平安环境。
会议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保障,明确职责分工,完善防灾机制,凝聚各部门、全社会共同防灾的工作合力。
要基于地质灾害风险调查、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体系建设,推动地质灾害防治重点由“隐患点”向“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转变,点面结合统筹部署和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要对照计划目标,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倒排时间、挂图作战,加强部门联动,统筹做好政策、用地、资金等各项保障,力争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早完工早安心。
要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支撑作用,不断优化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手段,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和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智慧化水平。
要时刻绷紧防范重特大地质灾害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强化底线思维,慎终如始做好今年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各项工作。
会议特别强调做好今年第14号台风“小犬”影响广东期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2020-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先进集体代表、先进个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市、区)政府和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来源| 广东自然资源
编辑| 张汉青
校对| 谢芳卉
审核| 郑婷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