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2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胡嘉晖带领省地质灾害防治专家一行到我市检查指导台风“苏拉”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刘涉同志陪同。督导组实地察看了紫金县龙窝镇琴口小学、龙川县老隆镇第一实验学校B校区东侧、龙川县实验中学、东源县曾田镇中心小学,检查了紫金县、龙川县、东源县台风期间地质灾害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对我市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督导组强调
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台风“苏拉”强降雨防御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督导组要求
一是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台风“苏拉”防御工作的批示精神,全力以赴做好台风期间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胡建斌指示要求,全面查清地质灾害隐患,严防地质灾害事故发生。
二是要坚决落实转移措施,对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应转尽转,优先保证群众生命安全。
三是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地质灾害具有滞后性,在持续强降雨结束后7天内,土壤含水量大,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风险较高,仍是地质灾害易发高发期,要协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地质灾害信息共享、巡查排查及建档立案工作。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紧绷防灾避灾救灾之弦,克服麻痹思想,坚持将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切实做好降雨后期的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查、排查,特别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削坡建房地带、山边附近、高边坡等重点位置的监控监测。
龙川县县长朱以威,县委常委涂远泽,东源县副县长邹元涛,相关县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陪同督导。
编辑| 张汉青
校对| 谢芳卉
审核| 黄质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