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近日,根据我省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总体部署,经征求相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及省有关单位意见,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广东省2023年度省级重点河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实施方案》和《广东省2023年度省级重点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实施方案》,推进2023年度省级重点河流、重点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据了解,以上两个实施方案明确了2023年度省级重点河流、重点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要求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和《广东省省级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技术指南(试行)》,通过确权登记,明确登记单元内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以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记载登记单元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种类、分布等自然状况,同时关联公共管制要求等,并依法开展公告登簿。
此次确权登记的省级重点河流、重点自然保护地分别从我省主要河道、湖泊和自然保护地清单内选取,涉及东江干流、北江干流、西江干流等26条河流及广东韶关车八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梅州丰溪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等12个自然保护地共38个重点区域,覆盖广州市、珠海市、汕头市、佛山市等17个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是我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一大进步。
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高效落实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广东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等工作要求,积极谋划推进我省重点自然保护地、水流、湿地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2021—2022年,组织实施了韩江、鉴江、广东丹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广东万绿湖国家湿地公园等22个第一批省级重点自然保护地、河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指导各地做好本级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分层分级有序推进我省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逐步实现我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有效推动化解资源资产归属不清、权责不到位、权利交叉重叠、边界模糊等问题。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按照省级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安排,科学统筹、有序推进地籍调查、成果核实、数据建库等工作,确保2023年12月底前完成2023年度重点河流、重点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地籍调查工作。
来源| 广东自然资源
编辑| 谢芳卉
校对| 张汉青
审核| 叶 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