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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发布日期:2022-11-11 15:00:35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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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近日,市自然资源局召开局党组会,组织局四级调研员以上干部、一级主任科员以及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集中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会议要求:

  一、 要强化学习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条例》内容,提高运用《条例》解决实际问题和依法履职能力。同时,广泛开展《条例》的普法宣传工作,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知法用法,营造人人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 要转变工作作风,打造服务型政府

  各科室、单位要进一步树牢服务意识,积极指导、帮助企业解决最关心、最紧迫、最现实的问题,为企业创造优质营商环境。要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建立企业反映问题台账,逐条逐项梳理,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要建立首问负责制和首席服务专员机制,切实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要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一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要求,全面梳理、清理我市自然资源部门审批事项,精减审批事项和条件,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推动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二是认真做好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针对性的提出一系列优化服务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严格落实各项改革要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加快推进“一网通办”“电子证照”“免证办”等改革工作,切实减少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是进一步做好权限下放工作,重点做好下放后的监督检查以及配套文件制定工作,深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基层业务人员业务素质,确保接得住、管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