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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推进市县两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
发布日期:2021-06-01 11:01:51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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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科学统筹我市矿业发展布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市自然资源局刘涉局长主持召开市县两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会。

  会议听取了市、县两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进展情况,了解各县自然资源部门对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市、县两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下一步工作的安排部署。  图片

  会议强调

  要提高认识,把握要点,高质量编制市县矿产资源规划。

  一要充分认识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的重大意义。

  矿产资源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重要基础,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要充分发挥我市矿产资源优势,促进矿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我市矿业高质量发展,把河源的矿产资源优势切实转化为经济优势。

  二要准确把握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重点。

  一是要明确规划定位。突出精细管理和监管依据作用,落实上位规划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因地制宜细化规划管控措施,对本级审批发证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活动进行详细部署安排。

  二是强化砂石等资源稳定供给。按照“十四五”河源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布局,科学研判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需求,实行差别化管控,规划大型砂石基地,确保资源稳定供给。

  三是优化资源开发布局与结构。科学划定各类规划区和勘查开采区划,减少采石场数量,有序推进大中型矿山建设,逐步扭转全市矿山“小、散、乱”局面。

  四是推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坚持节约优先,加快科技创新,推动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完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调控资源开发利用强度,鼓励资源循环利用,推进资源有效保护、规模开发和集约利用。

  五是加快矿业绿色发展。明确绿色矿山建设目标、任务和实现路径,进一步完善激励政策,推动矿业转型升级;加强矿区生态保护,健全矿区生态保护责任追究机制,引导矿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要切实履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主体责任。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的主体责任,坚持领导到位、资金到位、衔接到位、质量到位和程序到位“五个到位”,高效推进本轮矿产资源规划。

  会议要求

  要稳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切实规范和加强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近年来,我市制定出台了《河源市矿业权审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行为,增强了矿山企业建设绿色矿山的意识和能力,目前我市已完成绿色矿山创建28个,其中国家级绿色矿山4个。进入新发展阶段,要积极探索我市“1+N”的矿政管理工作,加快我市矿业经济高效发展:一是抓紧建立健全制度,查漏补缺。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三是认真梳理历史遗留问题,实事求是,因事制宜解决过去的问题。

  会议还对新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涉及河源矿产资源领域的有关事项进行了部署。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李法南同志,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分局)、江东新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市、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