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继续深化若干规划用地改革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分局)、江东新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
现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继续深化若干规划用地改革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552 号)转发给你们,按照文件要求,并经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河源市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规划许可证>项目清单》,请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1.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继续深化若干规划用地改革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552 号)
2.河源市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规划许可证》项目清单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23日
(联系人:钟智辉,电话:3660036)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继续深化若干规划用地改革事项的通知.pdf
附件1: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继续深化若干规划用地改革事项的通知.pdf
附件2:河源市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规划许可证》项目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