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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08 10:56:01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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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支持指导下,按照中央和省、市《法治政府建实施纲要》以及《河源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部署,我局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聚焦自然资源主责主业,进一步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管理制度,与时俱进提升自然资源治理能力,扎实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坚定助推“示范区”“排头兵”和“两个河源”建设全面提效破局、努力构筑新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建机构、重规划,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一是及时调整领导机构。根据局党组领导工作分工,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由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强化对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贯彻落实;二是制定《河源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要点》,对今年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了细化,对年度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抓经费保障。将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经费列入单位年度经费预算,确保了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各项工作硬件、软件设施的添置,并为普法宣传教育材料订购、普法培训班举办、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等提供了良好的经费保障。

  (二)立制度、促规范,强化行政执法责任。立足自然资源部门涉及行政执法种类多,执法工作量大的实际,按照法治自然资源建设的要求,切实规范自然资源执法标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一是继续清理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清理”的原则,及时根据法律法规修改及管理实际做好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立改废”工作,今年共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2个,为法治自然资源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下发普法宣传责任清单和民法典宣传清单,将“谁执法谁普法”的共同责任落实到各个业务科室,贯彻到具体工作中,切实扩大自然资源普法宣传覆盖面。三是严格落实规划联审、市区建设用地会审、矿业权会审工作制度,对涉及自然资源管理领域的重大事项施行集体讨论决策,通过共同讨论,集思广益,确保重大行政行为公开、公平、公正,有效预防违法和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三)严审查、抓评估,促进决策的民主、科学、法治化。一是认真落实执法监督制度。建立了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在做出重大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前,必须先提交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按照“谁执法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规划、土地、矿产、测绘审批信息录入省统一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今年共发布了1个项目征地预公告,3个批次征收土地公告及补安置方案公告;二是坚持做好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风险评估工作。按照省、市有关部署,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纳入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在做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登记注销、处理权属纠纷等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事项之前,邀请专家、律师开展系统科学的评估,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和化解风险。三是重视公众参与。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好涉及规划修编、规划调整、标定地价等事项的听证和专家论证工作,并积极保障行政相对人的依法申请听证权利。如修订完善《河源市城市规划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时,我局及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四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利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建立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

  (四)抓培训、促自学,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一是安排领导干部参加各类法治教育活动。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法治培训班,深入开展广东省干部网络培训,在全市系统开展了《民法典》专题讲座,通过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二是强化党组中心组学法工作。在年初制定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综合类和专业类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安排时间学习,实现了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学法用法工作的常态化。三是创新普法教育模式。通过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旁听庭审制度、以案释法以及设置普法宣传展板等方式,利用身边人、身边事普法,促进广大干部职工自主学习法律知识,切实提升了干部职工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五)推公示、束权力,积极塑造阳光自然资源。努力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透明政府、责任政府”,为社会各界提供良好服务。一是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权责清单。将经市编办批准同意的部门权责清单公布在政府门户网站,对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各项权力的法律依据及责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按照省政务服务事项“十统一”标准化要求,对进驻窗口的行政审批事项,基本实现了业务系统与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对接,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审批,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重点开展不动产登记能力和作风建设“双提升”行动,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改造,全面简化办事流程,基本实现(除法人或其他组织建造房屋首次登记、涉及历史遗留问题、非公正的继承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外)一般登记业务在3天内、抵押登记业务在1天内办结。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实现线上申请办理,通过数据汇交不断提高数据质量,逐步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专题应用接入,使不动产登记更加便捷便民。三是进一步推进多规合一,多审合一。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努力构建“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整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专项规划,纳入“一张图”管理。努力推进建设用地领域多审合一,将项目选址意见书与用地预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与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同步办理。四是“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按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原则,以下放或授权委托等方式积极推行审批事项同级化、属地化,市级将能够下放的审批职权进一步下放各区实施。委托授权给河源江东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行政职权事项共41项、委托授权给河源市高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行政职权事项共30项,同时将28项市级行政职权下移至源城分局实施。

  (六)促调解、保稳定,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一是积极主动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高度重视省自然资源厅、市政府受理的有关土地、矿产等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加强复议、诉讼过程中的调查取证和案件调处工作,重大案件提交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各类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处理。全年共办理市级行政复议应议、诉讼应诉42宗,其中,按照权责一致原则,交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应诉的2宗,交由高新区管委会应诉的2宗,交由江东新区应诉的1宗,均已在法定时限内应诉答辩完毕。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审查案7宗,不予受理1宗,还有4宗在审查中,均按照法定程序开展相关工作。二是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今年市政府交办我局办理的建议提案共39宗(主办11宗、协办28宗),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全部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并得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反馈。三是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事项401件。其中自然资源部“部网”转送21件,省自然资源厅“网上信访”转送51件,已答复50件,其中1件正在办理中;市信访局转送62件,已答复59件,其余3件正在调查处理中;河源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转送172件,已答复172件;本局受理来信34件,已答复34件;接待来访群众54批次181人次,已答复处理54件。办理信访事项复查7件。

  (七)保发展、提能力,全面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责。一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市发展战略规划、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评估等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前期工作;精心谋划“一主两副四组团”城市空间发展格局,强化中心城区核心带动作用,规划灯塔盆地和古竹-义容两个副中心;完善中心城区“1+6”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完成了江东新区产业园区滨江配套用地、东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了钓鱼台片区、城市北片区、江东新区城市建设起步区等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快推进城市重点建设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包括黄沙大桥、市民服务中心和不动产登记档案馆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村庄的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面完成全市1181个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并开展村庄规划评估和优化提升试点工作。二是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切实保障用地需求。全年全市上报用地报批材料71宗面积544.8781公顷,获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37宗面积280.1068公顷。核发市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6宗,面积302.808公顷。核发市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99宗,用地面积150.5万平方米。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土地房屋征收实施工作。组织实施了深河产业城B区一期、二期,西优工程一期、滨江大道以西、城北水厂、固体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等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及迁坟工作,共征收土地面积1596.72亩、征收房屋面积172066.8平方米。同时完成了黄沙大桥等项目土地房屋征收摸底估算工作。四是实施差别化地价政策,着力保障民生项目用地和产业项目用地需求。 全年全市供地249宗,面积568.52公顷,收取出让金约86.87亿元;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开展市区闲置、存量、低效土地盘活处置190宗,有效盘活了宝豪房地产、福新创建、雅生房地产、新勇艺科技园、上九投资等一批存量闲置土地,涉及面积约105公顷。收取土地闲置费441万元。五是全力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全市共完成新增改造任务2210.64亩;完成改造任务 1471.35亩,其中“工改工”147.06亩,超额完成了省定任务。六是加强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在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过程中,严格遵守城乡规划法和行政许可法程序,全年共核发市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5项,办理市级规划条件核实35项,核查市级建筑方案指标10宗。七是在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上有新成效。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我市实有耕地面积215.1738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62.4816万亩,我市连续20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扎实推进垦造水田工作,我市承诺水田任务10036亩,截至目前,全市共实施自行垦造项目10325亩,已全部完工,其中已验收8230亩。八是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治理试点市工作。全市共投入地质灾害治理资金26952万元,累计削减了地质灾害隐患点81处。加紧推进省市十件民生实事工作任务,2020年省十件民生实事涉及我市42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其中搬迁避险8处225户,工程治理27处,专业监测7处,所有工作按要求在年底全部完成;2020年河源市民生实事涉及15处学校医院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目前均已全部完工,正在办理验收结算。九是全面开展农村拆旧复垦工作。2020年经各县区上报河源市拆旧复垦工作目标1820亩。2020年新增立项备案109个,面积6258.64亩;新增验收备案项目4个,面积79.04亩。十是建立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和收益管理政策、制度。完成了我市国有土地资源资产核算项目试点工作,并由省厅统一上报自然资源部审定;完成了《河源市2019年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报告》;制定了《河源市落实自然资源资产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组织运用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监管工作。十一是开展不动产登记能力和作风建设“双提升”行动,便民利民服务进一步优化。全年全市共颁发不动产权证书88440本,不动产权证明93636份,办理“一窗受理”业务18630宗,“互联网+金融”业务16345宗,“互联网+开发企业”业务3286宗;组织开展全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截至12月31日,已完成权籍调查超过56万宗,全市应登记发证324612宗,已登记发证242876宗,占应登记发证的74.8%。十二是推进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上新台阶。做好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测量标志保护工作,与县区局签订了《控制点托管移交书》,切实做到属地责任清单式管理,任务前移,管理到位;建成了广东省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数据处理河源分中心(简称“GDHYCORS”),新建设4个基准站、1个服务平台和1个控制中心等,提高了测绘精度,有效地提升了测绘产品质量;制作完成了中心城区1000多平方公里1:1000高分辨率航空摄影测量和正射影像图制作;落实地图监管常态化,我市未发现有非法使用、销售地图行为;全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序开展。十三是在矿政管理上有新进展。发布实施了《河源市矿业权审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扎实推进矿业权审批登记,优化审批登记流程,完成矿业权登记发证5宗,其中探矿权延续1宗;完成拟建设项目压履矿产资源查询15宗;组织开展矿山企业信息公示核查工作,实地核查矿山企业共21家;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报省厅验收通过10家省级绿色矿山;组织开展《河源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十四是扎实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涉土涉矿违法行为。全年共依法立案查处违法用地案件570宗、结案249宗、结案率43.6%,立案查处非法采矿案件6宗、结案5宗、结案率83%。全面完成省挂牌整治工作。抓好2019年度土地卫片图斑整改工作,全市共1305宗,16863.1亩,截至12月31日,已上报省厅备案1162宗,14669亩,分别占总数的88.91%、88.99%。抓好历年土地督察“挂账”问题整改,全市共77宗,已完成整改77宗,整改率100%。抓好“大棚房”专项整治,全市共21宗,已完成整改21宗,整改率100%。抓好“5.23”专项排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试点整治工作,全市2526宗,已完成整改2515宗,整改率99.56%。通过全面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能职责,有力的服务当地社会经济有序发展。

  (八)抓防控、促复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自然资源保障。一是加强自然资源政策宣传。3月10日,会同市发改局组织召开了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自然资源领域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政策宣讲电视电话会议,对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进行政策宣讲,指导各县区用好用足疫情防控期间自然资源利好政策,推进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二是指导矿山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工作。印发《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河源市矿山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控制工作指引》、《建筑石料资源生产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加强矿山企业生产指导服务工作,大力支持鼓励企业复工复产。三是支持用地企业稳定发展。印发《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支持用地企业稳定发展的通知》,对受疫情影响的用地企业,适当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含“三旧”改造项目)履约监管工作,疫情期间暂不开展实地履约巡查。暂停土地挂牌、拍卖、招标出让、延长合同签订时间和土地出让金缴交时间,免除疫情持续期间的违约责任等,减轻疫情对企业、群众的影响。四是办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等民生实事。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隐患排查、和综合治理,在汛期来临前做好地灾隐患点排查跟踪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地灾防控“两到位”。

  二、主要存在不足

  虽然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随着改革的继续推进,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大,法治建设能力有待巩固和提升;二是为社会和广大群众服务的意识还有待增强;三是面对自然资源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管理方法和手段还不够丰富,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还有待提高;四是法治政府建设基础薄弱,基层自然部门基础条件差、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还将长期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是中央和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河源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收官之年,将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启动新一轮规划和方案的制定实施工作。我局将严格按照新一轮规划和方案规定,切实做好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

  (一)全面提升能力素质。充分运用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系统、广东省网络干部培训学院等网络学习平台,并通过邀请专家、教授授课,参加省、市举办的法治培训班等方式,牢固树立执法工作人员法治政府建设意识,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全面转变行政职能。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行政职权,并采取措施切实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程序、缩短行政审批时间,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善于运用政策和法律手段对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进行有效监管,为市场运行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立足制度和已建立的基础,加强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加强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监督,严格落实执法过错的责任追究,让权力规范干净运行。

  (四)全面强化法治队伍培育。通过公开招考、交流轮岗等方式,吸引法律优秀人才加入到法治自然资源建设工作中来,同时增强基层法治力量。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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