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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人,这个重要的事情要说八遍!
发布日期:2020-12-24 16:06:12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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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一些地方农村未经批准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突出且呈蔓延势头,尤其是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包括住宅类、管理类、工商业类等各种房屋)行为,触碰了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国家粮食安全。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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