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押登记”是指抵押人以不动产剩余价值为担保,向其他债权人再次设定、申请抵押的登记行为。对于许多企业而言,盘活名下不动产的剩余融资价值,是缓解资金周转压力、拓宽融资渠道的现实需要。然而在过去一段时间,这项业务的办理并不顺畅。
痛点:一纸“同意函”卡住抵押权
过去,群众、企业在申请办理不动产顺位抵押登记时,常常卡在“第一顺位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函”这一材料上。按照原有做法,办理顺位抵押需取得第一顺位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但在实践中,第一顺位抵押权人往往出于自身考量不予配合出具,导致抵押人即便确有融资余额和需求,也难以办理不动产剩余价值的顺位抵押登记,融资渠道因此受阻。
从法理上看,“第一顺位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函”的要求与现实已显脱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明确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建筑物等财产可以抵押;第四百一十四条则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按照抵押权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顺位抵押基于不动产的剩余财产价值,按登记先后清偿,并不会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换言之,法律本身并未要求前置同意,原有的操作惯例反而增加了不必要的负担。
破解:三项举措靶向发力
2026年6月,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倾听群众、企业心声,聚焦“抵押人权利未受充分保障、业务办不成”的困扰,明确三项举措,推动市区二次抵押登记提速增效:一是精简材料,以告知替代同意。对河源市区顺位抵押登记收取材料规则进行优化,办理不动产顺位抵押登记业务时,不再要求提供第一顺位权利人书面同意函,调整为由第二顺位抵押权人提交《知悉函》,以知情告知替代前置同意,从制度上搬开“同意函”这块绊脚石。二是夯实业务功底,提升专业本领。常态化开展顺位抵押登记政策法规、业务流程、系统操作、疑难问题处置等专项培训,定期组织岗位练兵、案例研讨、业务复盘,督促窗口人员熟练掌握材料精简标准、特殊情形处置和线上办理规范,确保新规执行不走样、不缩水。三是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体验。牢固树立以企业群众为中心的理念,主动靠前服务、耐心答疑解惑;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延时服务、容缺受理等便民制度,针对银行批量业务、企业融资急件主动做好对接指导,以主动服务、规范服务化解办事堵点。
成效:门槛降低、制度理顺、融资畅通
政策落地后,取得了企业群众的热烈反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申请门槛明显降低。抵押人不再需要往返协调第一顺位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函,办理环节得以压缩,过去“因一纸同意函卡住融资”的情形得到有效缓解。二是理顺了制度逻辑。明确顺位抵押不以“第一顺位同意”为登记要件,使登记依据与民法典关于抵押财产范围和清偿顺序的规定保持一致,既保障了第一顺位抵押权人的合法清偿顺位,也维护了第二顺位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正当权益。三是畅通了不动产剩余价值的融资渠道。有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能、助力市场主体高效融资,对优化河源营商环境具有积极意义。截至2026年8月7日,已有494位抵押人高效办理合计5.37亿元财产的“二押登记”业务,实实在在的数据证明了改革的成效。
展望:重在落地、贵在长效
改革重在落地、贵在长效。下一步,河源自然资源局将重点抓好政策宣传解读、深化机构协同等工作,多渠道讲清二次抵押登记的新规则、新流程,提升政策知晓度,让符合条件的融资需求能够顺畅对接。同时,靠前指导、专人对接,持续压实一次性告知、延时服务、容缺受理等便民制度,把便民服务延伸到融资办事的第一线,以过硬业务能力和务实服务作风,保障提质增效举措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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