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委托一批自然资源管理职权事项由东源县自然资源局实施的公告
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东源县实施的决定》(河府〔2025〕3号),我局已将一批市级自然资源行政职权事项委托由东源县自然资源局实施,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将授权委托自然资源管理职权事项清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委托期限自2025年2月18日至 2030年2月18日。
特此公告
附件:委托东源县自然资源局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日
附件: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东源县自然资源局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