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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河源市区2023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1 21:50:01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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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规定,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举行河源市区2023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报名参加。现将听证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6日(星期二)上午9点;

  地点:河源市自然资源局三楼2号会议室。

  二、听证会内容

  (一)听证陈述人对河源市区2023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成果进行说明;

  (二)听取听证会代表对河源市区2023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成果质询、提问和建议;

  (三)听证陈述人对听证代表的质询、提问进行答辩;

  (四)听证陈述人和听证代表对河源市区2023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成果作最后陈述。

  三、听证参加人员产生办法

  (一)听证会主持人、听证员、听证记录员、听证陈述人由听证组织部门河源市自然资源局确定。

  (二)听证代表

  1、参加听证会人员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申请成为听证代表。欢迎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从事地价估价机构专业人士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2、参加听证会报名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于2023年12月19日下午5:30前通过现场递交、邮寄、电子邮箱等形式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需按要求填写《听证会听证申请表》(详见附件)。报名联系人:胡丽珠,联系电话:0762-3699890,地址: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街73号,技术单位联系人:游惠真,联系电话:0752-2889157。

  3、听证会代表产生方法:本次听证会采取自愿报名以及邀请参加相结合的方式选取听证代表。

  4、参加听证会代表选取范围

  (1)相关单位代表:包括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镇、街道等行政机关选派代表;

  (2)相关企业代表:土地估价机构等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代表;

  (3)社会代表。

  四、听证会注意事项

  (一)不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听证代表或旁听人员缺席或者在听证过程中擅自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不影响听证的进行。

  (二)听证陈述人、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不得委托他人参加。遵守听证会纪律,围绕听证内容陈述意见,不得发表与听证内容无关的意见或进行人身攻击、散布不当言论,扰乱听证秩序。旁听人员不得在听证会上发言、提问,不得妨碍和扰乱听证秩序。未经听证会主持人同意,不得摄像、录音、拍照或使用网络传输设备。

  (三)听证代表认为听证会主持人、听证员、听证记录员与听证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在听证会举行之日三个工作日前提出书面申请,要求相关人员回避,并说明理由。听证会主持人的回避,由听证组织部门决定;听证员和听证记录员的回避,由听证会主持人决定。

  (四)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等特殊情况,听证组织部门可以调整听证时间、地点或中止听证,并在政府官网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河源市区2023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听证申请表.docx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