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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对《河源市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修改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7 11:54:17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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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河源市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河自然资发〔2020〕172号)经市政府同意,于2020年8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因相关政策调整等原因,须对有关内容进行修改。现将我局起草的《河源市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修改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如对上述文件有修改意见,请于5月26日前(10天)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并提供真实有效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和电话),单位反馈意见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馈意见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只受理书面意见,若无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意见建议,我局将不予受理)。

  单位地址: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街73号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陈伟红 ,联系电话:0762-3663009,邮箱:hytddj@163.com。

  附件:河源市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修改意见稿) .docx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