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函〔2021〕497号)要求,现将经第三方评估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和平县浰源镇石礤建筑石料场矿山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市自然资源局地矿科联系。
公示日期: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韩明龙 0762-3663019
附件:河源市绿色矿山公示名单
序号
矿山名称
主矿种
所在县
备注
1
和平县浰源镇石礤建筑石料场
建筑石料用灰岩
和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