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市组织编制形成《河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阶段性成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文件要求,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拟定于2023年3月17日就《河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举行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各方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河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下午2:30。
地点:河源市自然资源局3楼会议室。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10人。在河源市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从事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或与规划工作有利害关系的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行政管理相对人等。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办法
(一)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3月2日。
(二)报名时需填写《听证会报名表》,并请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还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河源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马耀青;联系电话:0762-3665986;电子邮箱:hygtkjgh@163.com;联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街73号。
五、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确定方式
报名截止后,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名单,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在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布。
如报名人数较多,难以确定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的,将通过公开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的参加人员。未能参加听证会的报名人员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提交有关意见和建议。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六、欢迎社会各界反馈意见
《河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版)已于2023年1月18日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doc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