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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03 09:22:00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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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关心支持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和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河源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锚定建设“示范区”“排头兵”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深学笃行,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局主要领导带头讲法。局党组书记在全系统召开的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上,强调全系统干部要坚持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局长刘涉同志以“自然资源管理知底线、守底线、不越线”为主题,为县区、镇街分管自然资源负责同志及全市系统干部240余人开设专题培训班,提升全系统依法依规履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常态化。每季度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今年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重要讲话精神》《行政处罚法》《广东土地管理条例》《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若干底线要求》等内容;三是强化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成立了以书记、局长担任组长,成员为各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依法行政工作全面统筹协调,定期听取全市系统法治建设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法治建设重要制度的建立、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重大执法决定以及重大案件的处理均提交党组专题研究部署。

  (二)措施有力,法治建设统筹推进。一是加强谋划。今年及时出台了《河源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河自然资发[2022]89号)及《河源市自然资源法治建设2022 年工作要点》(河自然资发〔2022〕133号),梳理本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及领导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年度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二是健全机制。按照省市要求,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建立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导各执法单位落实合法性审查、全过程记录及音像记录等工作。尤其通过常态化的合法性审查,及时纠正程序不合法、依据不充分等违法违规情况,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截至11月30日,共进行合法性审查270余次。三是强化监督。针对2021年度法治广东考核及全市执法案卷评查发现问题,及时部署开展针对县区自然资源局(分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评查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切实加强对全市系统法治建设的监督指导。

  (三)强化审查,行政决策严守程序。将合法性审查纳入自然资源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程序的要求。一是重大行政决策制定重视程序正当。今年对《河源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从严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河源市市级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免责清单》等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规定流程,部分技术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进行了专家论证。二是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听证程序。在涉及行政当事人重大权利的出让金、闲置费用收取等重大执法方面,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申请听证的权利,及时召开听证会听取相对人的意见建议,同步做好释法工作,预防重大法律风险。三是积极落实会审制度。行政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规划联审、建设用地、采矿权会审机制,确保能够集思广益,公平公正处理自然资源管理重大事项。

  (四)积极对接,执法公示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开展行政执法“两平台”培训。邀请技术人员对涉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科室的执法人员进行线下授课,对执法两平台的功能进行全方位演示与讲解。为逐步实现行政执法程序网络流转、执法信息自动采集及执法情况网络查询等功能,助推执法水平提质增效。二是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行政检查事项动态调整“一清单”“两库”,制定我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和年度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并按照计划时间及要求,在系统内录入检查事项,确保检查事项全过程留痕,截至目前我局5个抽查事项中,已实施检查为3项,检查主体28家,公示主体28家,发现检查不合格单位5家。三是专项推进信用信息共享。与市政数、发改部门反复对接,运用信息技术将产生的数据通过数据库后台推送到政数局的政务云服务前置机中,形成一套符合要求的推送机制,从而减少重复录入的情况。目前我局可推送许可信息类型共35项(法人类25项、自然人类19项)。截至目前录入许可信息13条,发改局1月至10月通报中,我局合规率、及时率均达100%。

  (五)改革创新,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着力破解乡村产业项目“落地难”。出台了《河源市乡村产业项目点状供地实施细则(试行)》,构建点状供地“1+N”审批机制,实现点状供地项目“一次过会、全程通行”。二是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联合测绘”“多测合一”改革,加快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和规划许可“多审合一”,减少审批流程;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委托授权江东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行政职权事项42项,市高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行政职权事项32项,下移市级行政职权至源城分局28项。三是出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自然资源政策清单》第一、二批共42条政策。对现行的国土空间规划、土地指标、用地报批、建设审批、不动产登记等含金量高、新亮点多的自然资源政策进行汇总、解读,方便企业快速查找自然资源惠企政策,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切实享受政策福利。

  (六)亮点突出,普法工作初显成效。一是开展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借《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出台及实施的契机,除组织全市系统积极参加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题培训外,及时统筹组织了全市系统的初赛,从全市系统各个岗位遴选出优秀队伍参加省自然资源厅举办的复赛和决赛,复赛在全省21支队伍中以第二名的成绩脱颖而出,并在决赛中取得了第四名的好成绩,在全市系统营造出以赛促学、以赛促干的良好法治氛围。二是切实增强普法实效。持续在公众号推出普法小课堂,融合案例、法条、漫画和解说的方式对《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中的重点内容进行宣传,目前已发布27期。三是做好法律政策的汇编及下发。收集汇编2016年至2021年自然资源管理政策文件,形成电子版通过局门户网站、OA办公系统及时向全系统公开,并下发《自然资源知识读本》及《自然资源管理法规文件汇编(2021)》,方便全系统干部职工随时查阅学习。

  (七)化解矛盾,坚持管理惠民利民。一是化解信访积案。通过组织开展涉土地纠纷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和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做好“两会”、香港回归25周年期间及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敏感时期信访维稳工作等,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复议诉讼应诉工作进展顺利。共办理市级行政复议应议、诉讼应诉13宗,均已在法定时限内应诉答辩完毕。并通过组织安排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和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切实增进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要求的理解,不断改进各项具体工作。三是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双提升”。实现不动产一般登记 3 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 1 个工作日内办结,实现不动产高频登记业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进展顺利,全市发证数位居全省第二,有力地保障群众合法权利。

  (八)规范执法,执法能力持续提升。一是及时制定行政处罚减免责清单。按照《河源市包容审慎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本市自然资源管理实际,在省自然资源厅最新发布的《广东省省级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上,梳理了本市地方性法规规定后,组织编制了《河源市市级自然资源系统减免责清单》,涵盖土地、规划、测绘、矿产、地勘、古生物化石保护、生态修复等47个事项,目前清单依程序已经历了起草、意见征求、修改完善、内部合法性审查及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提交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编号后即可发布。二是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市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安排,省自然资源厅已于8月底下发《广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全市系统严格遵照该实施办法行使自由裁量权。今年6月,从各县区抽取近3年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发现部分案卷存在证据收集不够充分、执法文书存在瑕疵、档案制作不够规范的情况,及时按省要求督促进行整改;此外,我局指导各县自然资源局(分局)建立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执法依据充分,程序正当,自由裁量权行使适当。

  二、存在不足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不足。在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的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但专业力量难以在短期内配齐,尤其在基层难以达到按执法总人数的5%配备合法性审查人员的要求,与当前法治建设高标准严要求不相适应;二是目前涉及自然资源领域一些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行政行为缺乏明确的程序规定;三是面对众多历史遗留问题,用法治的方法和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仍有待提升;四是普法的实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原因分析。主观方面的原因:一是对法治建设的认识存在偏差,具体表现在法治建设停留在表面,上级热基层冷,专业部门热业务部门冷;二是长期以来基层积累的工作重结果、轻程序的习惯,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根本转变;三是事多繁杂,积极主动钻研法治建设的精神有待进一步提升。客观方面的原因:一是领域内法律法规制度有待建立健全,一些制度尚未建立,无法可依;二是经济发展仍是当前第一要务,效率优先往往会突破程序优先;三是经费保障不足。在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的双重影响下,法治建设的经费、机构及人员均难以保障,很多县级部门尚未设置专门的法治机构,难以做到配齐配强法律专业人士。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和市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中央、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河源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河源市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2021-2025)》等的要求,切实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一)加强普法教育学习。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要求,加强对综合类、业务类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切实转变传统思维模式,努力推动形成全系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创新培训形式,细化专业领域,开展受训对象能够参与进来的竞赛式、讨论式等形式的培训,切实加强自然资源系统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队伍整体形象和业务水平;同时跟踪培养各类专业人士,充分调动现有力量的积极主动性研究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难题。强化基层执法队伍的力量。

  (三)强化执法制度落实。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领域内执法流程、执法文本等的重新梳理、整合、规范。把依法履职情况纳入执法人员年度考核中,将依法履职情况与评先评优挂钩,促使执法人员自觉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持续推进普法创新。持续在增加普法趣味性、接地气、易被接受上下功夫,坚持不懈采取喜闻乐见的普法方式,在制作普法小课堂的基础上,推进普法小视频的录制,以及下镇进村普法,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结合日常工作中的痛点、堵点、难点进行针对性普法宣传,为提升社会各界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意识贡献力量。

  


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