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中央、国务院及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部署要求,将法治建设贯穿住房城乡建设全过程各领域,以高水平法治护航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一是增强法治意识。局党组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等集体学习与干部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掀起学习热潮。全年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法治政府建设2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 等制度,以主题教育为抓手,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是压实层级责任。制定印发《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普法责任清单》,紧扣市政府工作部署,明确法治工作切入点与着力点,将责任传导至具体科室、局属单位,细化时间节点,确保各项法治建设任务落地见效。三是厚植法治土壤。打造机关法治文化墙,融入楼层科室业务相关法律知识与法治语录;利用单位公众大厅,通过横幅、宣传画报、LED滚动播放等形式,开展热点法规宣传;在一楼大堂设立阅览角,提供法律法规书籍,供干部职工群众学习。
(二)完善制度体系,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1.推进重点领域法规化。聚焦住房保障、物业管理等民生关切领域,牵头起草《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预登记的公告》《河源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精准立法回应民生诉求、筑牢行业发展制度根基。
2.规范文件管理流程。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审查通过率100%。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清理现行有效文件12件,其中废止3件、拟修订2件,确保制度体系与改革发展需求相适应。
3.强化决策法治把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年召开重大行政决策会议26次,对住宅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的提质增效、开展保障性住房轮候预登记等24项重大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聘请4名资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论证、合同审查等工作,全年出具法律意见13份,有效防范决策法律风险。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办案质效
1.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托门户网站、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等网络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局行政执法有关信息,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在执法公示平台等网站公示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事项近700项。
2.创新执法监管模式。依托“粤执法”,实现执法案件线上办理、全程留痕。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综合查一次”改革,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6次,有效减少多头重复执法。
3.执法人员规范化管理。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本年度组织3名新入职且符合申领资格的工作人员和18名证件过期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和综合执法考试,建立起一支53人的执法队伍。
(四)依法履行职责,深化住建领域依法治理
1.房屋市政工程监管效能持续提升。一是持续开展质量安全督导工作。抓好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加大对风险管控、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建材打假等领域的监督指导力度,确保所有的安全隐患都实行闭环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及时整改。二是加快推动玻璃幕墙隐患治理。通过督导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今年以来共抽查58栋存在实体隐患的既有建筑玻璃幕墙,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对存在的隐患问题限期整改。三是扎实推进自建房安全整治。督促各县(区)加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和隐患整改措施,加强动态监测,及时消除隐患。截至12月,全市自建房排查整治率99.9%。四是着力提升素质能力。定期开展行业观摩会和举办市级质量安全集中培训课程,将业务和法治相结合,宣传先进经验,普及法治教育,提高业务能力,今年我局举办了防汛防风应急演练和“安全生产月”现场观摩会2场,开展了4次市级集中培训。
2.稳定房地产市场秩序。一是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用好房地产政策工具,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贷款额度提高;同步下调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二是强化风险管控。加大商品房交易风险的宣传,对在建工程抵押和商品房(预售)按揭贷款资金实行联动管理,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书,要求开发商开设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办理预售合同备案登记,提供预售资金进入专用账户凭证。三是保交房攻坚成效显著。全市保交房项目共53个,交付率99.3%。贯彻落实“三保”工作要求,深化摸底排查,建立我市楼盘工作台账,成立工作专班,依法依规妥善化解一批逾期难交付楼盘,完成18个问题楼盘分类处置。
3.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加强对工人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管。有效处置房屋市政工程欠薪案件,保障建筑工地工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秩序,共检查全市招投标项目141个,处理投诉2宗,现已基本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项目库,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三是扎实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完成129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对18家不合格企业标注异常。
4.科学推进城乡建设提质升级。一是有序推进城市建设。建立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机制,印发《河源市2025年城市体检工作方案》。督导各县(区)开展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工作,深入开展现状调研与数据采集,充分衔接年度城市体检成果。加快推动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市区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升级改造等项目建设,补齐民生基础设施短板,大力做好城市更新。二是统筹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着力推进典型村镇建设,重点攻坚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公厕建设管理、“六乱”治理等任务,优化供水、交通、通信、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公共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做优人居环境,强化示范引领作用。三是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积极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属地街镇具体负责、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物业管理自治、专业服务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良性发展,促进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提升。
(五)强化权力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开展行政许可、行政检查案卷评查,评查案卷39宗,并依法整改有关问题。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件,行政应诉案件9件,无败诉率,行政机关负责人或代表人出庭应诉率100%。
2.推进政务公开透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多项事项全程网办。截至11月底,本年度收到的84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期完成了答复,全年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38条,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推动行政职权下放。全面梳理26项审批权限调整至源城区实施,实现市县同权办理,助力县区工业项目高效落地。
(六)化解矛盾纠纷,提升法治服务水平
1.健全纠纷化解机制。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设立住建领域纠纷调解工作室,内部设立专业调解员,全年调解工程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
2.畅通诉求表达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信访等渠道,建立群众诉求快速响应机制,截至11月28日,全年受理信访件291件,12345共681件,办结率均在95%以上。
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围绕法治主题,开展法治宣传进工地、进小区、进企业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联合官方媒体打造新媒体宣传阵地,制作发布住宅项目规范、物业管理、老旧电梯更新等系列微视频和图文,提升公众法治意识。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1.制度体系仍需完善。部分领域制度建设滞后于行业发展,新兴领域法规政策不够健全,现有制度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待提升。规范性文件动态调整机制不够完善,部分文件与实际工作衔接不够紧密。
2.执法能力有待提升。基层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参差不齐,部分执法人员对新兴领域法律适用把握不准,执法文书制作不够规范。跨部门执法协同机制不够顺畅,存在监管盲区和重复执法现象。
3.普法宣传实效不强。普法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多以发放资料、现场咨询为主,新媒体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不足。普法内容针对性不够,对企业、群众差异化普法需求关注不够,普法效果有待提升。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存在偏差。部分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将法治工作视为辅助性工作,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不强。
2.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法治工作专业人才匮乏,基层执法单位专职法治人员配备不足,部分法治工作人员缺乏系统的法律专业培训,业务能力难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3.保障措施不够有力。法治建设经费投入不足,执法装备更新、普法宣传、专业培训等工作保障不到位。数字化法治建设滞后,数据共享不充分,未能充分发挥科技赋能作用。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统筹部署,扛起法治建设政治责任
局主要负责人坚决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带动全局把依法治市工作与住建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2025年共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学习贯彻、研究审议法治相关议题2次。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二)带头尊法学法,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住建领域法律法规,动员全体在职在岗人员参加学法考试及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线上学习,覆盖全局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约230人,确保参与率、优秀率双达标。同时,积极带头参加本年度市政府组织的干部学法线下考试。
(三)狠抓工作落实,推动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局主要负责人亲自督办重点立法立策项目,多次组织召开有关政策法规讨论会,推动住建条例顺利出台。牵头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现行文件逐一审核把关。督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亲自审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重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年听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汇报9次,协调解决复杂疑难案件。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根基
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专题学习、专题培训强化思想武装。打造住建法治文化阵地,开展“法治住建”示范创建,组织执法案例研讨及年度不少于2次庭审旁听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提升干部法治思维与解决问题能力。
(二)完善制度体系,提升建设质量
积极配合重点领域立法工作,牵头起草住建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适配住建事业发展的制度体系。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与“立改废释”长效机制,每半年开展一次清理,并对重点文件进行实施效果评估。完善重大决策评估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执法人员年度业务培训不少于40学时并通过资格考试,实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创新执法监管模式,推进“互联网+监管”与智慧执法平台建设,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扩大联合执法范围。加大对住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与群众利益。
(四)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
加强内部监督,年度评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不少于80%。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实现更多事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机制,加强与法院沟通,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五)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保障能力
加强法治专业人才培养,配备法律专业人才充实队伍,组织法治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与交流学习。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扩大其在重大决策、执法办案、纠纷化解等工作中的参与范围。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