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部分企业申请资质延续时,由于资质证书已到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到期和人员社保缴纳时间不满足资质标准的要求等原因,导致无法顺利进行资质延续。请各有关企业留意查询持有资质的有效期,按要求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延续。具体查询办法为:查看资质电子证书页面上的有效期并扫描资质电子证书中二维码查看备注中具体资质项的有效期。建筑业企业需在资质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交延续申请,勘察、设计、监理企业需在资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交延续申请,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在资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延续的,逾期自动作废。
(二)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等文件精神,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的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书即将到期,请有换领证书需求的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前尽快申请换领证书。同时,近期部分企业申请资质换领证书时,由于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到期,导致无法顺利进行资质换领证书。请有换领证书需求的企业留意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确保能够顺利换领证书。
特此提示。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