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醒做好建筑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协会,各有关企业:
鉴于近期发现部分企业资质证书已到期和人员社保缴纳时间不满足资质标准的要求,导致无法顺利进行资质延续的情况。请各有关企业留意查询持有资质的有效期,按要求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延续。具体查询办法为:查看资质电子证书页面上的有效期并扫描资质电子证书中二维码查看备注中具体资质项的有效期。建筑业企业需在资质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交延续申请,勘察、设计、监理企业需在资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交延续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延续的,逾期自动作废。
特此提示。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7日